2022年度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2022年度
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四部分 附件 19
第五部分 附表 7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4
二、收入决算表 74
三、支出决算表 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74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4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4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4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园区的建设规划,承担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监督和管理。
(三)制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协助园区企业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四)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承办土地管理的前期具体事务性工作。
(五)组织、协调、促进园区内的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并在全市示范、辐射和推广。
(六)负责园区财政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077.2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77.2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部门于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无上年同期对比数据。2022年度与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如下图: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78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2.99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5万元,占0.01%。本年收入决算结构如下图:
-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05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1万元,占29.06%;项目支出747.80万元,占70.94%。本年支出决算结构如下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7.1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57.1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部门于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无上年同期对比数据。2022年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如下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4.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57.1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部门于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无上年同期对比数据。2022年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如下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4.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235.37万元,占22.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万元,占0.40%;城乡社区支出9.99万元,占0.97%;农林水支出779.00万元,占75.33%;住房保障支出5.61万元,占0.54%。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如下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34.11万元,完成预算97.82%。其中:
1.科学技术(206)应用研究(03)其他应用研究支出(99):支出决算为16.98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科学技术(206)技术研究与开发(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04):支出决算为185.5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3.科学技术(206)技术研究与开发(04)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99):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100.00%。
4.科学技术(206)科技条件与服务(05)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27.89万元,完成预算100.00%。
5.科学技术(206)科技重大项目(09)重点研发计划(02):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2.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省级科技项目支出,项目实施年限为2021—2024年,该项目支出主要集中于项目结题审计费、专家咨询费等,当年未达支出时限。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100.00%。
7.城乡社区(212)其他城乡社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预算100.00%。
8.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143.85万元,完成预算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部门运转工作,结转到次年使用。
9.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156.89万元,完成预算97.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项目工作安排和经费用途,结转到次年使用。
10.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支出决算为152.7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1.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06):支出决算为27.39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2.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支出决算为298.17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3.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预算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33.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2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控制本年预算支出不超过年初预算金额;本年较上年增加2.4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于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无上年同期对比数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5万元,占6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7万元,占31.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6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于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无上年同期对比数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主要用于园区外出调研、安全检查、对外交流合作、项目招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7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于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无上年同期对比数据。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园区项目招引、对外交流合作、接待来园调研等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筠连县人大一行来园调研0.18万元,接待西南交大研究院一行来园考察0.08万元,待华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一行来园考察0.11万元,接待珙县决咨委一行来园考察接待0.2万元,接待达州万源市教科局一行来园考察0.06万元,接待雅安市科技局一行来园学习调研0.1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03万元,比2021年增加33.0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于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无上年同期对比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园区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相关事宜。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经费项目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2022年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创建农高区工作经费项目、2022年对外合作项目、2022年经济合作及项目招引经费项目、2022年宜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项目和2022年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经费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2022年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28分,绩效自评综述:围绕农高区创建工作、科技创新示范推广、企业招引与培育、对外合作等工作,完成宜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通过执行“红黑榜”制度加大农高区协调统筹督促力度,农高区创建范围内达到10个创新平台,13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底园区入孵企业总产值达到1.7亿元,带动就业1300人;印制招商引资政策册500册以上,发布产业信息1次以上,招引1家企业入驻园区;邀请2名贵州湄潭技术专家入驻宜宾农业科技园区孵化器,与重庆永川、贵州湄潭开展交流合作,切实解决宜宾农业科技园区入孵企业困难。2022年创建农高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47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指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绩效完成较好,项目完成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了农高区范围内的农业科技水平。2022年对外合作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41分,绩效自评综述:园区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倒排工期,本着节约原则,对项目进行规范管理,虽预算执行情况较差,但目标任务基本完成。2022年经济合作及项目招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78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招商引资使园区达到对外宣传和交流的目的,使园区能积极主动地与外界联系,建起与各地沟通的桥梁,提升园区的专业形象,对接外地多家企业,推动北京中科原动力西南研究院项目落地。项目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2022年市纪委派驻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3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指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绩效完成较好,项目完成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促进园区廉洁文化的传播。2022年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58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根据预算计划及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了预算开支,足额保障了项目运行,预算执行率虽未达到预期,但大部分项目工作任务已达到预期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到税务局转入代扣代缴单位在职人员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科学技术(206)应用研究(03)其他应用研究支出(99):指反映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206)技术研究与开发(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04):指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7.科学技术(206)技术研究与开发(04)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99):指反映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8.科学技术(206)科技条件与服务(05)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99):指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9.科学技术(206)科技重大项目(09)重点研发计划(02):指反映用于重点研发计划的有关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城乡社区(212)其他城乡社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06):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奖励,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16.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指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7. 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属市级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下设1个事业单位:企业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内设6个机构: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规划建设环保局、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园区的建设规划,承担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监督和管理。
(3)制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协助园区企业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4)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承办土地管理的前期具体事务性工作。
(5)组织、协调、促进园区内的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并在全市示范、辐射和推广。
(6)负责园区财政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情况
2022年末在职人员共18名,其中:行政人员5名、事业人员13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推进农高区创建工作和科技创新示范引领,扎实建设运营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农高区创建及我市培育更多的涉农企业,提高农业企业数量和质量,提升全市农业科技型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高新产业发展,招引林竹精深加工、农机智能制造、生物技术和现代农业服务业等方面的大型龙头企业,加快打造现代农业特色区域品牌;深化对外交流和合作共建,以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围绕农高区创建工作、科技创新示范推广、企业招引与培育、对外合作等工作,完成宜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通过执行“红黑榜”制度加大农高区协调统筹督促力度,农高区创建范围内达到10个创新平台,13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底园区入孵企业总产值达到1.7亿元,带动就业1300人;印制招商引资政策500册以上,发布产业信息1次以上,招引1家企业入驻园区;邀请2名贵州湄潭技术专家入驻宜宾农业科技园区孵化器,与重庆永川、贵州媒体开展交流合作,切实解决宜宾农业科技园区入孵企业困难。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全年总体收入1027.5万元,其中:人员类(人员经费)277.75万元、运转类(公用经费)30.4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519.25万元、专项类项目资金200.00万元、其他收入0.05万元。2021年结转资金294.19万元,其中:人员类(人员经费)1.28万元、运转类(公用经费)9.7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230.77万元、专项类项目资金52.37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全年总体支1054.11万元,其中:人员类(人员经费)273.28万元、运转类(公用经费)33.0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529.42万元、专项类项目资金218.38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267.57元,其中:244.46万元财政收回国库、23.11万元结转次年使用。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全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7.5万元,其中:人员类(人员经费)277.75万元、运转类(公用经费)30.4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519.25万元、专项类项目资金200.00万元。2021年结转资金274.19万元,其中:人员类(人员经费)1.28万元、运转类(公用经费)9.7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210.77万元、专项类项目资金52.37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全年总体支出1034.11万元,其中:人员类(人员经费)273.28万元、运转类(公用经费)33.0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509.42万元、专项类项目资金218.38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267.52元,其中:244.46万元财政收回国库、23.06万元结转次年使用。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科目调整次数≤10次、足额保障率100%、按时发放率100%、预算编制准确率≤5%、“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和结余率≤5%。
人员类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未发生科目调整、足额保障率100%、按时发放率100%、预算编制准确率2.06%、结余率2.06%。
人员类项目支出控制情况。2022年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按人社局批复标准进行申报,经市财政局审核后进行发放;在职人员的保险支出按规定的标准缴纳,不存在超标准缴纳的情况。
人员类项目支出及时处置情况。全年人员类项目工资支出,按要求月底申报并发放次月工资;在职人员保险中:公积金缴纳方式为当申报当月缴纳,社会保险为发放工资的次月申报缴纳。全年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费用支出。
人员类项目执行进度。2022年人员类项目全年预算资金279.03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73.28万元,执行进度为97.94%。
人员类项目预算完成情况。2022年人员类项目全年预算资金279.03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73.28万元,项目预算完成率97.94%。
人员类项目资金结余率。2022年末人员类项目资金结余5.75万元,结余率2.06%,2022年未使用预算市财政局已全额收回。
人员类项目违规记录情况。2022年人员类项目未发生违规行为。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科目调整次数≤10次、足额保障率100%、按时发放率100%、预算编制准确率≤5%、“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和结余率≤5%。
运转类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未发生科目调整、运转保障率100%、及时支付率100%、预算编制准确率17.88%、“三公经费”控制率73.43%、结余率17.86%。
运转类项目支出控制情况。2022年园区在职人员按市财政局核定的标准进行申报公用经费,公用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园区日常开支,不存在超范围支出的情况。
运转类项目支出及时处置情况。全年运转类项目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报销。全年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费用支出。
运转类项目执行进度。2022年公用经费项目全年预算资金40.22万元,其中:2022年当年预算30.45万元,2021年结转9.77万元;当年实际支出33.03万元,执行进度为82.12%。
运转类项目预算完成情况。2022年运转类项目全年预算资金40.22万元,其中:2022年当年预算30.45万元,2021年结转9.77万元;当年实际支出33.03万元,项目预算完成率82.12%。
运转类项目资金结余率。2022年末运转类项目资金结余7.19万元,结余率17.88%,2022年末未使用预算市财政局已全额收回。另2022年中收到个税代缴手续费退费0.05万元,作为公用经费结转次年使用。
运转类项目违规记录情况。2022年运转类项目未发生违规记录行为。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2022年园区特定目标类项目共计11个分别为:市场化招聘人员基本经费109.81万元、创建农高区工作经费54.56万元、市纪委派驻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10.00万元、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经费426.52万元、经济合作及项目招引经费30.00万元、对外合作经费40.77万元、宜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9.99万元、省级科技孵化器备案市级奖补资金16.98万元、网站建设维护及宣传费4.00万元、宜宾市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技研发中心平台建设27.39万元,2020年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资金20万元。各项目按开展业务的行业标准和工作要求,均设定了项目绩效目标。
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2022年园区11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基本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控制情况。2022年园区11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均按项目设定资金用途安排资金支出,不存在超范围支出的情况。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及处置情况。全年特定目标类项目按园区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报销。全年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费用支出,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了项目任务。
特定目标类项目执行进度。2022年特定目标项目全年预算资金750.02万元,当年实际支出529.42万元,执行进度为70.59%。
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完成情况。2022年运转类项目全年预算资金750.02万元,当年实际支出529.42万元,项目预算完成率70.59%。
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结余率。2022年末特定目标项目资金结余220.6万元,结余率32.08%。其中:2022年末未使用预算217.04万元市财政局已收回,3.56万元结转次年使用。
特定目标类项目违规记录情况。2022年特定目标类项目未发生违规行为。
4.省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园区省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共计4个,分别为:2019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4.48万元、2020年省级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27.89万元、2021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0万元、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乡村振兴产业科技创新与示范项目200万元。当年支出项目资金218.38万元,执行进度为86.53%;结余33.99万元,结余率13.47%。未使用专项预算指标14.48万元市财政局已于2022年末收回,剩余19.51万元结转次年使用。各专项项目设置了项目绩效指标,在专项任务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工作任务,并开展了专项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农高区创建工作获得新进展。一是“三中心、四基地”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按照农高区《总体规划》明确的项目建设内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四川轻化工大学、市农科院、市林竹产业研究院科研试验基地基本建成,农业科技展示中心完成内饰装修,丘陵村、高桥竹村、安石新村正在加快景观、业态打造。二是编制了《宜宾市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021—2025年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三是制定出台支持政策。印发了《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建宜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政策保障和加大了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四是顺利组织参加全省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培育园区遴选对象评审答辩会。
2.加强孵化器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实现新提升。一是加强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在北域金秋湖镇和南域牟坪镇建设2个茶产业孵化园和创新创业基地,全市范围建设电商供应基地2个;孵化器新入孵企业23家,毕业企业2家,7家入孵企业申请创新创业种子资金,已获贷2家;举办农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项目案例分析沙龙和“导师把脉·诊心守护”等主题沙龙活动12场、入孵路演活动5场、双十一宜宾农产品电商节,组织孵化器企业与宜宾学院等院校达成毕业生招聘合作事项,达成就业意向70余人。二是积极推进科技项目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围绕全市农业“5+2”特色产业,组织各高校会同当地涉农企业梳理并储备科技计划课题10余项;指导8家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成功申报6家。
3.夯实能力效力基础,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一是强化制度保障。通过编制《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招商引资政策》为今年招商引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聘请专业团队精心制作招商引资PPT,做好园区区位、产业、生态和政策方面优势的宣传,并及时做好项目推介,强化招商引资宣传氛围。三是拓宽招引渠道。扎实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精准对接,先后与中国铁建、上海中产集团、华为分公司(眉山)、中科原动力、北大荒等10余家企业开展产业合作对接,共接待拜访企业40余次,包装项目28个,其中重点项目10个,招引的中科原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落地园区。
4.深化对外合作交流,助力成渝双圈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扎实推进对外合作,制定了2022年城市合作工作计划和《2022年城市合作工作实施方案》。二是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与重庆市农业科学院、西南大学两个涉农科研机构先后签订了2项合作协议。三是赴重庆参加茶叶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大会暨高峰论坛;与重庆东西部(重庆)消费协作中心及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经贸平台进行了交流座谈,并与四川智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了初步合作协议,将在农业科技技术咨询、人才引进、国际合作、产品销售等方面开展合作。四是收集园区茶产业领域生产、技术、管理、营销等方面的问题,拟与湄潭农业科技园区开展专家人才合作,聘请专家对园区的入孵企业开展产业规划、技术管理等方面指导。
(三)结果应用情况
园区管委会将根据绩效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应用于次年预算编制,优化绩效目标的量化指标,作为各内设部门工作成果评价的依据。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反馈的问题及执行偏差问题,责令相关内设部门和人员进行限期整改工作。并按照决算公开要求,对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公开。
- 自评质量
园区管委会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各内设部门对2022年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工作包括了预算资金的申报、使用、目标任务执行完成情况,以及费用控制情况等内容,做到了对2022年预算资金全覆盖评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较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园区的重点工作的开展,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二)存在问题
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够。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各项目资金设定了相关的绩效目标,但从绩效目标管理的角度看,在量化程度的把握上还需要积累相关经验,在开展自评时较难衡量目标的完成情况,不利于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专项资金整合力度还需提升。2022年因未有效开展项目事前计划及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目标任务,部分项目工作推进与资金支付进度较慢,致使专项资金的使用上有时会出现跨年情况,从项目资金的整体整合力度上来说,增加了一些难度,同时也会造成有限的财政资金使用过于分散。对此,今后还需继续进行整合,以优化管理。
(三)改进建议
1.针对目前绩效目标逐步严格管理,加强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学习,逐步树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管理理念,在申请预算时即明确细化、量化目标,以清晰掌握年度工作目标和方向,在目标的约束下开展工作。
2.进一步梳理现有项目资金,加大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针对目前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的问题,按照资金使用方向,督查该资金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使用,并对所有的项目资金进行有效整合,以便提升管理效率。
2022年度对外合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贯彻落实宜宾市推进区域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和宜宾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需求,按照职能职责,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承担宜宾与永川、遵义等市(区)农业科技合作交流,借鉴彼此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的先进经验,共同探索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实施。
2.申报的2022年度对外合作经费项目申报内容根据宜宾市推进区域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建立推进区域合作工作制度的通知》(〔2020〕-5)、《关于印发推动区域合作事项(项目)落地落实工作措施的通知》(〔2020〕-6)等相关文件要求。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3.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规定中包括了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内容,确定了项目资金的支付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
4.资金分配采用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产生的差旅、会议、车辆费等服务保障工作的相关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为确保成渝经济圈融合发展取得实效,与重庆永川、贵州湄潭以及宜宾联系紧密的地区开展交流合作。
2.园区年初制定城市合作工作实施方案,按计划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园区组织重庆永川茶业领域的科研机构、专家举办茶领域研讨会至少1次,邀请至少2名贵州湄潭技术专家入驻宜宾农业科技园区孵化器,接待重庆永川或贵州湄潭人员来园考察1次以上,赴重庆永川或贵州湄潭进行考察学习1次以上。
3.2022年度对外合作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工作中产生的差旅、会议、车辆费等服务保障工作的相关费用,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严格对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由项目实施科室牵头,财务人员提供项目财务数据。项目自评工作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园区管委会2021年年初申报预算40万元,市财政批复4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上年结转项目资金0.77万元,全年项目资金共计40.77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
本项目计划资金40万元,申请资金40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申请后,市财政批复下达指标4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满足开展工作的相关需要。
3.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共支出项目资金9.82万元,执行度为22.63%。主要用于对外合作活动的差旅、办公、车辆租赁和其他等费用,其中车辆租赁支付1.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支付6.89万元、差旅费支付0.98万元、办公费支付0.6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经费按照项目的用途,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园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的开展由经济发展局提出安排报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意后实施,并按照财经管理制度支付相关费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结合园区工作制度及相关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实施项目管理工作。项目工作执行内容注重落实到人,各项工作分工明确。
(三)项目监管情况
形成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管具体、责任科室负责落实、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格局。督查方式采取领导督查,分管领导每月对项目工作进展进行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相关责任部门督促整改和落实。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项目计划目标,截止2022年12月的开展了与重庆永川和贵州湄潭的对外交流合作目标,完成了项目计划目标。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上级安排,圆满完成对外合作工作,目标质量完成情况良好。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全面完成完成2022年农业科技园区对外合作目标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设立严密,规划科学,符合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项目实施资金分配与计划一致,使用合规,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执行有效。及时有效完成了宜宾农业科技园区与永川农业科技园区、遵义湄潭农业科技园区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管理、科技示范引领、招商引资及农高区创建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全年共开展考察或交流3次,与西南大学开展茶叶领域专家研讨会1次,赴重庆永川参加茶产业研讨会1次,聘请市外3名专家为园区孵化器企业指导导师,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等方面指导。多次对接重庆西南大学,与西南大学签订科研平台入驻协议。通过一系列活动、项目的开展,借鉴了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管理以及创建农高区的丰富经验,提升了园区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助力农民户增收、农村产业增效,为宜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创建提功力科技支撑,加快了成渝两地友好合作。总体评价为良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园区按照倒排工期设计施工,本着节约原则,对项目进行规范管理,预算执行率未达到预期,绩效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2.41分。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对可能发生客观情况预计不足;客观情况发生后,未及时调整年度预算。
(三)相关建议
科学、合理编制可行的年初预算;提高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重要性;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情况差的指标,一是采取刚性措施加快预算执行,二是及时作出预算和指标调整。
2022年经济合作及项目招引经费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按照职能职责,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负责交办由园区管委会承担的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事项的服务保障。
2.申报的2022年预算项目主要支付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相关费用。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3.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规定中包括了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内容,确定了项目资金的支付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
4.资金分配采用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支付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相关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积极筹备、拟定方案、聘请专家、邀请嘉宾、组织会务、召开会议等程序,逐步完善各阶段工作,通过招商引资使园区达到对外宣传和交流的目的,使园区能积极主动地与外界联系,建起与各地沟通的桥梁,提升园区的专业形象。
2.项目绩效目标
为让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者了解园区的投资环境和发展规模,以此聚集人气,提高企业入驻量,建造企业集群。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
2022年预算项目主要途主要用于会议、办公、宣传、接待以及外出考察等。相关费用、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严格对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由项目实施科室牵头,财务人员提供项目财务数据。项目自评工作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于2022年向宜宾市财政局申请2022年年度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资金30万元。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
项目计划资金30万元,申请资金3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申请后,市财政批复及时下达指标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1.3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外出通勤、住宿,工作用车、就餐等后勤保障费用,项目资金使用率37.83%。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与预算使用范围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费用支出严格按项目预算资金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各项支出执行了严格的签批手续,费用单据真实完整。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园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的开展由经济发展局提出安排报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意后实施,并按照财经管理制度支付相关费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预算执行,严格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并随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确保国家专项资金得到安全、有效使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报账程序规范,每笔帐务支出由经办人员填写报销单后,会计对票据进行合法性审核,符合支付要求的由分管领导审签,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予以报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完成项目对接跟踪服务,赴上海、北京、成都等地进行招商项目的考察,对接北京中科原动力、北大荒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引进北京中科原动力西南研究院项目落地选址,完成了项目计划目标。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上级安排,完成经济合作及项目招引工作,目标质量完成情况良好。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全面完成完成2022年农业科技园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通过招商引资使园区达到对外宣传和交流的目的,使园区能积极主动地与外界联系,建起与各地沟通的桥梁,提升园区的专业形象。二是对接外地多家企业,推动前期项目落地,项目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招商引资使园区达到对外宣传和交流的目的,使园区能积极主动地与外界联系,建起与各地沟通的桥梁,提升园区的专业形象,对接外地多家企业,推动北京中科原动力西南研究院项目落地。项目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疫情原因,导致市场环境不够稳定,影响外出招商和交流。二是重商、亲商意识不浓,全方位招商的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三是招商引资的方式单一,不能有效开展招商工作。四是招商政策和配套服务薄弱。五是前期因体制机制未理顺,导致很多招商工作无法落地落实。
(三)相关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招商宣传资料。编印园区招商投资指南等资料,以多种形式和手法展示、推介园区,提高园区对外知名度。二是丰富招商引资方式,采取全员招商模式切实开展企业招引工作。三是明晰招商引资目标。针对园区主导产业开展靶向招引,定期联系、拜访目标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招商工作。四是定期召开招引工作分析会。做好招商项目统计和梳理等工作,对园区招商引资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客观进行分析。
2022年市纪委派驻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按照职能职责,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纪工委负责日常监督执纪和廉洁文化宣传等工作。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园区纪工委在保障监督主责有效开展的基础上,申报2022年市纪委派驻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农高区核心区龙兴村特色柑橘文化与廉洁文化融合宣传上,预算内容为拍摄廉洁文化宣传片1个,制作廉洁文化标识标牌4块,向党员干部、游客、企业、村民弘扬优秀的村风民风,在提升龙兴村乡风文明的同时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推动龙兴村经济发展,年游客人次10万以上,为农高区创建奠定坚实基础。
2.申报的2022年市纪委派驻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3.资金分配采用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支付廉政文化宣传工作相关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22年廉洁文化宣传制作和推广,包含设计12幅节气廉洁宣传画;设计4套并印刷3000套廉政文化门神、春联,到农高区范围内村镇开展“送廉.送福”;拍摄廉政视频并推广。
2.项目绩效目标
在农高区范围内传播廉洁文化的同时强化优秀村风、民风的弘扬,增加游客可看性。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
2022年市纪委派驻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廉洁文化作品的制作和推广。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严格对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由项目实施科室牵头,财务人员提供项目财务数据。项目自评工作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市纪委派驻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申报资金为1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市财政资金。财政批复项目资金1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
项目计划资金10万元,申请资金1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申请后,市财政批复及时下达指标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9.993万元,主要用于廉洁文化作品的制作和推广费用,项目资金使用率99.93%。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与预算使用范围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费用支出严格按项目预算资金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各项支出执行了严格的签批手续,费用单据真实完整。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前期计划均由园区纪工委全体工作人员讨论并形成统一意见后报纪工委书记审定。项目实施按照项目计划,对项目中各项大额开支采取走访询价的方式,选取报价最低方实施。同时,各项开支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列支。
- 项目管理情况
由于项目总经费共计10万元,各项实施经费列支未达到招投标金额标准,为确保项目各项开支符合市场行情,对较大额的开支均采用走访询价的方式选择报价最低单位设施。同时,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均派专人跟踪对接项目开展,上述各项工作均按期完成并按程序支付。
(三)项目监管情况
1.由纪工委书记亲自部署,具体经办人员全程跟踪对接项目实施情况。
2.项目各项开支均按照园区财经制度流程按进度支付。
3.各项工作均由纪工委书记亲自审定项目完成情况,确保项目质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预算和工作计划,本项目除中原定将在龙兴村4处醒目点位安装廉洁标识标牌的内容,为配合龙兴村整体打造和市纪委廉洁文化宣传任务,将该内容更换成制作柑橘元素的十二节气廉洁宣传画和28副廉洁书画。其他均按项目原计划执行,各项工作均圆满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提升农高区范围内镇村廉洁文化的渗透力,通过与翠屏区宣传部、文化馆联合开展“送福.送廉”活动,吸引了广泛群众和游客参与。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指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绩效完成较好,项目完成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促进我市廉洁文化的传播。根据《市财政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表》评分,得分99.93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2年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按照职能职责,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孵化中心)主要负责园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孵化、培育、培训及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与示范等工作。
2.申报的2022年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经费预算项目主要支付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委托业务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3.《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2021-2022年度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及《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2021-2022年度运营管理服务的补充合同》约定了项目资金的支付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
4.资金分配采用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支付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委托业务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运营,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为宜宾市培育更多的涉农涉科企业,提高农业企业数量和质量,提升全市农业科技型企业市场竞争力。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活动开展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等手段,争取2022年底入孵企业总产值达到1.7亿元,带动就业1300人。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
2022年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经费预算项目主要支付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委托业务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严格对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由项目实施部门牵头,财务人员提供项目财务数据。项目自评工作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经费预算项目申请计划为31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市财政资金,财政批复项目资金310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16.52万元,全年项目资金共计426.5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
项目计划资金310万元,申请资金31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申请后,市财政批复及时下达指标3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77.0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项目资金使用率64.94%。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与预算使用范围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费用支出严格按项目预算资金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各项支出执行了严格的签批手续,费用单据真实完整。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宜宾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受宜宾市科技局、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指导,通过引入专业运营机构独立运营。《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2021-2022年度运营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了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服务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及标准。《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2021-2022年度运营管理服务的补充合同》约定了运营管理事项、运营考核要求、解除协议条款、前期遗留问题、其他事项等内容。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由于2020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达到90分以上,按照初次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符合续签合同的前提条件,因此,在不减少运营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后,续签《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2021-2022年度运营管理服务合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2021年度运营管理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协商条款之约定和双方于2019年9月30日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并针对2020年合作实际以及双方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理解不一致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对未尽事宜进行约定并签订《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2021-2022年度运营管理服务的补充合同》。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服务进行日常检查及监督,同时对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按季度进行考核以及年度考核,对孵化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资料存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2022年底入孵企业总产值达到1.56亿元,带动就业1300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15项绩效指标,10项完成,其中举办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活动和新增入孵企业个数两项绩效指标超额完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经费项目预算计划及实际情况支出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经费,保证了经费的使用效率,预算执行率虽未达到预期,但完成了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大部分绩效指标,自评得分为87.58分。
(二)存在的问题
1.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
2.引导的企业全部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获得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编号、通过《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培育孵化引导(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扶持引导、孵化器总产值等指标未完成。
(三)相关建议
1.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训,让入孵企业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及资料理解更加透彻,向高新技术企业靠近。
2.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训引导工作,提高入孵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的积极性。
3.加强相关扶持政策宣传,强化企业扶持引导。
2022年创建农高区工作经费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按照职能职责,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部署,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牵头全力抓好农高区创建工作。
2.申报的2022年创建农高区工作经费项目申报内容根据园区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为基础申报,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3.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规定中包括了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内容,确定了项目资金的支付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
4.资金分配采用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活动的餐饮、住宿、车辆费等服务保障工作相关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农高区《总体规划》明确的项目建设内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编制了《宜宾市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021—2025年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支持政策;组织参加全省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培育园区遴选对象评审答辩会。
2.项目绩效目标
扎实推进农高区创建工作,强化农高区创建的统筹作用,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创建指挥部办公室例会,全年开展6次指挥部例会,原则上全年督查考核三江新区、翠屏区、市农科院、市林竹产业研究院等实施主体单位目标任务6次,推动各实施单位6月前完成科技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并验收,12月完成国际竹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提档升级,林竹产业科研试验基地竣工等工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
项目申报内容根据园区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为基础申报,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严格对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由项目实施科室牵头,财务人员提供项目财务数据。项目自评工作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创建农高区工作经费项目预算资金为5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市财政资金。财政批复项目资金50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4.56万元,全年项目资金共计54.5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
项目计划资金50万元,申请资金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申请后,市财政批复及时下达指标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40.7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采购、外出调研考察、召开会议等相关费用,项目资金使用率较高。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与预算使用范围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费用支出严格按项目预算资金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各项支出执行了严格的签批手续,费用单据真实完整。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园区管委会牵头,以“市区共建、以区为主”的模式推进农高区创建工作。农高区创建工作主要有申报创建、完成创建要素、参加培育园区遴选答辩、公布答辩结果等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
园区管委会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的管理要求,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管理做到了严格审批手续。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的监管,园区管委会领导带头多次深入项目实施区域走访调研,查看项目进度和质量。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项目实施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有效地预防了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创建工作要求,顺利完成科技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和国际竹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提档升级以及林竹产业科研试验基地竣工等工作,同时完成2022年10月全省国家农高区培育园区遴选答辩会。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科技创新示范推广,提高了农高区范围的农机化水平和优良农作物的覆盖率,达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效果。
2.社会效益:为农高区范围内的群众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务工机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指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绩效完成较好,项目完成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了农高区范围内的农业科技水平。根据《市财政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表》评分,得分95.47分。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国家机构改革,国家农高区培育园区遴选答辩结果一直未正式公布,影响我市农高区创建工作的推进。
(三)相关建议
国家农高区创建工作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园区下步将积极与省科技部门做好汇报对接,同时进一步争取市级层面的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第五部分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