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六届50次常务会议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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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日,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铁强主持召开区政府六届50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专题学习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两会”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以实干实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全区上下要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两会”精神,把握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领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形成推动发展强大合力等重要要求,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突出重点任务抓落实。要盯紧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用好上级稳增长、扩内需、促投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等战略机遇,持续巩固提升白酒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绿色低碳产业等新质生产力,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三是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防范化解生态环保、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风险,用心用情办好就业、教育、医疗、托育、养老等方面民生实事,为翠屏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传达学习《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一是强统筹促保障,在助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上发力。加强部门联动,压实各方责任,将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乡村振兴重要内容来抓,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人均医疗资源配给、分级诊疗等问题,探索具有翠屏特色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支持政策和组织保障制度。二是强要素补短板,在助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上施策。要充分发挥第三人民医院和第二中医医院龙头作用,以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形成县乡村一体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要健全投入机制,相关部门要充分梳理各类资源,扩大向上争取渠道,合理规划资源配置,将各类资源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倾斜。三是强措施抓落实,在助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上增效。以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细化“资源整合优化、人才队伍壮大、服务能力提升、保障水平提高”四大举措的具体任务和时间安排,形成工作清单并抓好落实。建立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督导评估机制,做到每年交账,确保意见规定的2024年至2035年目标如期完成。

(三)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护航高质量发展。要紧紧围绕翠屏区赶超进位目标和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开展审计工作,聚焦“农业现代化、国企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年度重点任务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经济体检”和“政治体检”同向发力,以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紧盯问题整改,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要正确看待审计结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提高抓好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持续跟踪督导,加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增强审计整改的严肃性,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提升审计监督服务水平。加强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司法、财会等监督途径的贯通协同,强化审计理念、管理、技术、方式等方面创新,不断加强审计人才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业务锻炼、专业训练,切实提升审计队伍专业化水平。

(四)传达学习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一是争创“全面一流”。要实现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应诉、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齐头并进、提质进位。“智慧法务区”要在5月底前建成投用,切实推动法务楼宇打造,大力培育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提升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二是推进“示范创建”。要以全力争创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抓手,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为全市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作出最大努力和贡献,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要全力配合,强化法治意识,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三是狠抓“平安创建”。要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以及重点人群管理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要持续发扬“枫桥式经验”,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平安翠屏创建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关于提名黄娟等六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翠委干〔2024〕16号)精神,会议同意提名:

黄娟同志任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郭平同志任宜宾市翠屏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局长;

免去周薇薇同志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娟同志宜宾市翠屏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局长职务。

会议同意:

黄娟同志任宜宾市翠屏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文朝阳同志任宜宾市翠屏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副局长;

薛梅同志任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免去周薇薇同志宜宾市翠屏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刘振兴同志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薛梅同志宜宾市翠屏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