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原创 | 发布日期: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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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由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翠屏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专署街8号;邮编:644000 ;电话:820611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翠屏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规范运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针对群众关心度高的社会热点,在翠屏区人民政府网站开辟了“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专题栏目,坚持主动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三公经费情况,并同步更新企业开办、深化改革、知识产权运用及保护、公平竞争审查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消费维权等监督执法工作动态信息,使得网站内容更丰富,公开面更广,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2021年度,共发布信息256条,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收到良好社会反响。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未发生被撤销答复意见或判定违法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内容,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转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充实人员配备,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大物力、财力、人力投入,多渠道保障更新速度,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许可信息,食品药品抽检、监督检查结果等热点问题第一时间予以公示,方便公众更好地了解和理解市场监管工作;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方便公众检索、查阅;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方便公众知晓和获取。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进行审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号等媒介上发布的信息,实行专人制作、专人审核、专人发布,重申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工作,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6

行政强制

1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制度机制建设有待完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有待拓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指导有待加强等问题。2022年度,我局将积极探索优化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工作的长效化、科学化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各项工作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落实到位。强化监督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列入绩效考评体系,做到激励约束并重。

(二)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聚焦热点焦点问题,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文件,公开时同步配发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发挥办公室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业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的业务能力。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与区以及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部门、法制部门的沟通联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