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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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除规章对外公开总数量、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总数量两个项目外,其他项目统计时限均为20211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全年主动发布信息11000余条,浏览量超过170万次。对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文件及时公开,开展多元化解读全年解读评论共计39,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准确发布区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按规定及时发布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区级各部门、镇(街道)严格按照接受、登记、补证、拟办、征求第三方或其他机关意见、审核、做出答复、送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档十个流程规范办理依申请工作。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8,上年结转事项3件,办结35件,按时办结率为100%3件结转至来年办理,未出现行政复议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

        (三)持续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扎实推进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的文件应审尽审,应公开尽公开,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在印发政策文件时,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一律不予收文。每季度进行一次文件清理工作,2021年共清理应公开文件20余件,已全部公开。

(四)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与栏目优化工作,让区政府网站成为我区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及部门、镇(街道)展示特色亮点工作的主要平台。同时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在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切实加强平台管理,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着力拓展公开渠道。

(五)全面强化监督保障力度。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核体系,围绕《条例》贯彻执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平台建设管理等方面,对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行“日巡查、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2021年,共通报区级部门8个,镇(街道)5个,约谈相关责任人2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12

0

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6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6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12

0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持续加强,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公开领域不够宽泛、群众互动较少等问题2022年,我办将结合工作职能,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支出,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减税降费、精准扶贫、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三是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