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

信息来源:宜宾市翠屏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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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水利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宜宾市翠屏区水利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翠屏区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条例》按照委、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我局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2021年,翠屏区水利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公开政府信息119条,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信息126条,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翠屏区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分工明确,严格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党组书记总负责,副书记分管,并列入班子工作分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并落实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其余股室协同配合。2021年,我局党组书记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两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按照区政府相关要求,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源头认定办法等政务公开审核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将需要公示公开的内容主动全面予以公示公开,制定的文件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三是主动与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沟通汇报,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和新标准,及时将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公开到位,确保圆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四是积极在“翠屏水利”微博、“翠屏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中央重要会议及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五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了工作动态、领导活动、重要会议、执法监督、统计数据等信息。六是及时更新、规范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要求动态调整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有效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与政务公开标准化有机融合。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受到了区政府办两次通报表扬。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落实了专人进行平台建设管理,配合第三方审核单位加强技术保障,强化平台建设,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公开。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审核不够严格,个别信息发布的格式不规范,偶尔出现公开信息中有错别字的情况;有时信息发布不主动不积极,更新不够及时,部分职工只注重业务工作,忙于业务工作,不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加强对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

(二)抓好组织实施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做好统筹谋划,形成常态化机制,务求取得实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考核,强化监督问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强化激励约束,加大督促落实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完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