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宜宾市翠屏区民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宜宾市翠屏区民政局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除规章对外公开总数量、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总数量两个项目外,其他项目统计时限均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增强公开实效,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条。其中:区政府网站191条,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3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局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文件精神,落实部署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落实政务公开管理责任制,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业务股室及负责人具体抓,继续保持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监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将最低生活保障服务、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民办非企业登记服务、殡葬管理服务、收养登记服务、婚姻登记服务等民政主要对外管理服务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提供资料、办事地点、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印发《翠屏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所有宣传栏、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的内容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
(五)监督保障。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不断强化信息宣传发布审核,持续规范民生领域信息宣传工作。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网络的维护更新工作以及上传信息的审核、统计工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有一定提升,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多途径配备政务信息公开与舆情处置工作人员,多举措稳定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多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保障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范围,积极做好重要政策、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参与度,争取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拓宽宣传途径,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