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

信息来源:本机关 | 发布日期: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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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宜宾市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除规章对外公开总数量、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总数量两个项目外,其他项目统计时限均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宜宾市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政府、翠屏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条例》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今年以来,我局持续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类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序。

(一)主动公开

根据我局的工作重点和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和情况进行调整,主动公开局工作动态及部门预决算、执法情况等信息。今年以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4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97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做到有安排,有要求,有检查,有总结。2021年我局区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信息网站依申请公开信息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小组,由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胡代均分管此项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策划、操作和具体工作落实,配备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小组牵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发布、初审、审核、审发四个程序落实了公开责任,做到了工作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具体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过多渠道、多方式公布我局政府信息。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局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翠屏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及时公布了招商引资、项目促进等动态信息,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为我区经信科技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

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从政府公开信息的产生到公开,做到每一步每一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正常地开展。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此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审核,所有公开信息至少由分管领导把关,做到谁公开,谁负责原则,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方面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未统筹发挥好协调作用,与各股室的对接存在沟通不及时的问题,另一方面各股室存在信息报送超时的情况,如当天撰写的简报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汇总到办公室统一发布,且部分信息过于简单,照片质量不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加强培训,提高信息撰写人员专业水平,充分发挥好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能职责,严格把好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一味完成目标任务而忽略信息质量等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