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 发布日期: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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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资料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岳武里14号;联系电话:0831-873609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77条,其中通过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累计公开信息76条,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公开信息10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4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领域,责任落实到股室,确保动态工作随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渠道保障更新速度,及时收集需公开的信息,并严格按照公开时限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和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审核制度,明确由分管领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1

2

0

0

0

4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需再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加强。二是工作动态没有做到立即公开,存在滞后情况。三是公开内容的涉及面还需拓宽。对信息敏锐度不足没能完全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将继续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思想上提高认识,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与意义,严格目标考核,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二是健全机制,规范运行。严格实行一周一更新长效工作机制全力做到动态即时更新。三是强化落实,提升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