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电子商务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区电子商务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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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电子商务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1〕-252)、《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21〕-72)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度宜宾市翠屏区电子商务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资料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宾市翠屏区电子商务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保安路32号;邮编:644000;电话:0831-596610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宜宾市翠屏区电子商务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以及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内容开展,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提升政群关系的重要举措。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中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月度统计数据及年度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

由于单位性质没有行政审批职能,故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定期管理维护。根据《条例》严格执行公开审查流程,修订错别字和不规范用语,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更新管理和维护工作;把单位职责职能公开内容,以及公众和社会最想了解的内容在时效范围内及时依法公开。

(四)平台建设

暂无网站等新媒体平台。

(五)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按照省、市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开展全面梳理总结。明确中心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一名同志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和信息录入工作。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了区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

2.工作细致度还需加强,例如公开内容有时存在用语不规范的现象。

3.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中心将继续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改正,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提升工作水平。中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并组织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熟悉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程序,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信息质量。着力提升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按照“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要求,单位各级责任领导对信息报送严格把关,切实保障信息的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宜宾市翠屏区电子商务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