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局

信息来源:区应急局 | 发布日期: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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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0〕383号)要求,由宜宾市翠屏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宾市翠屏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金芽菜街2号;联系电话:0831-3506023、0831-822489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60条,其中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信息117条(应急管理83条,重要会议5条,公示公告2条,工作动态27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翠屏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公开信息142条(应急管理59条,安全生产74条,专题专栏6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翠屏应急”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87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定期召开局党委会、工作例会,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疫情防控、环境保护等事项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渠道、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利用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增强群众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翠屏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四条主要公开渠道,不断加大技术保障力度和资源信息更新速度,及时更新翠屏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门户网中“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专题专栏”等;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门户网中“应急管理”、“执法监督”、“重要会议”、“工作动态”等;“翠屏应急”微信公众号、“翠屏应急”新浪微博号等,多渠道、高质量进行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清单,逐步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程序,做到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意识再提升,持续强化信息公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自觉性。围绕全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森林防灭火等核心工作,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强化思想引导,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

(二)机制再完善,持续抓实队伍建设。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机关各股室、大队、中心工作职责,确定具体经办人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省市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强化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熟悉度和专业性。

(三)责任再压实,持续推进监督考核。局党委会每季度听取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分析研判当前存在问题和难点,提出建设性意见,确保工作高效推进。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常态化考评、年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倒逼责任落实,逗硬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