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发布日期: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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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增强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今年,我局的各项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均顺利开展,工作动态信息加快更新。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93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42条。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在省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8条、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3条,向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网站、各类媒体、区级部门报送工作动态112条。涉及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地灾安全等方面,包括在区政府网站增补2015~2018年原翠屏区规划分局的规划类政府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2件,按时办结率、有效回复率均达为100%。畅通行政复议、诉讼等权力救济和法律监督渠道,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开出全区首例信息公开缴费通知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公开的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明确内部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无)

(五)监督保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审查监督机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指定局办公室为信息具体发布机构,各业务股室提供信息来源,包括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党务公开、规划计划以及其他信息内容,并由政策法规股严格审核把关政策法律,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4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4

0

0

0

0

0

3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4

0

0

0

0

0

1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2

0

0

0

0

0

1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

0

0

0

0

0

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2

0

0

0

0

0

18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3

0

0

0

0

0

1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8

0

0

0

0

0

8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0

0

0

0

0

6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2

0

0

0

0

0

3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行政许可等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针对存在问题,2022年我局将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努力做到公开时效及时准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有关规定,全年累计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4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