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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翠屏区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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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深入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切实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及强制消费问题,保障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翠屏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内容

(一)旅行社不规范签订和不履行旅游合同行为

1. 不签订合同、签订“阴阳合同”“虚假合同”;

2. 合同中未载明购物场所、停留时间、另行付费项目等关键信息;

3. 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

(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1. 未经许可经营、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擅自转团拼团、委托无资质主体承接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2. 旅行社网点预收费“跑路”等损害游客权益行为。

(三)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

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四)导游违规执业行为

1. 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2. 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诱导购物、收受回扣;

3. 擅自变更行程、压缩游览时间、索要小费、兜售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旅行社宣传招徕、产品订购和服务质量

1. 以不实价格招徕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游客;

2. 租用不合格的旅游车辆和观光游船等产品;

3. 降低服务标准,恶意甩团甩客,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服务。

三、征集方式

(一)来信举报

来信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兴盛路737号(翠屏区文广旅游局3-2办公室),邮编:644000。

电子邮箱:407230624@qq.com

(二)来访举报

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翠屏区文广旅游局来访接待场所反映相关问题。

来访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来访地址:翠屏区文广旅游局3楼(3-2)

(三)来电举报

翠屏区文广旅游局相关办公室(3-2):0831-3935822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征集要求

 提供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胁迫、诱使他人举报。问题线索中需明确被举报对象、发生时间、相关疑点信息(请一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请注明举报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翠屏区文广旅游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宜宾市翠屏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