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粮食物资储备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性问题研究,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二)研究提出区级石油、天然气应急储备规划和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根据区级石油、天然气应急储备
规划和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实施区级石油、天然气应急储备和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承担全区粮食和食糖储备工作,配合上级储备粮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糖规模、总体布局及动用的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贯彻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军粮供应和前运粮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日常事务工作。
(五)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指导全区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研究提出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及全区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化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国有粮食和物资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工作,承担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国家、省、市和区级投资项目的建设指导和服务。
(六)指导全区粮食、物资应急储备和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七)承担开展社会救灾物资募集和捐赠接收管理工作。
(八)对本级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承担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九)研究提出粮食流通行业和人才发展规划、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股室
内设办公室、物资储备股、综合管理股、财会计划股。
三、单位负责人:蒋爱民
四、单位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东山路25号翠屏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15楼
五、联系方式:0831—5967708。
六、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09:00—12:00;14:00—18:00

川公网安备 51150202000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