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信息来源: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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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市政设施、照明、园林绿化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翠屏区城区(按行政区域划分“城区”为:翠屏区合江门、大观楼、西郊、安阜、象鼻等5个街道办事处范围,以下简称“城区”)市政设施和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城区市政设施、照明和园林绿化养护、维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城区市政设施、城市照明、城市园林绿化的规范性文件。指导乡镇场镇市政园林设施工作。

(二)负责已移交城区市政设施、照明、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参与在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区域内设置紧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

(三)参与城区区属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照明、园林绿化建设、公园、广场等项目的方案设计、项目评审、建设管理、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管护工作。

(四)负责已移交城区市政道路、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挡墙堡坎(不含防洪堤)、下穿隧道、雕塑、城市照明、公园、公共广场、公共绿化、景观带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维修、更新和升级改造工作。

(五)负责制定城区市政设施、城市照明、园林绿化行业养护、维修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行业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

(六)负责城区花卉布置、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创建园林城市工作。

(七)负责已移交市政设施、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公园、广场设施管护的质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评和监管。

(八)负责已移交城区市政设施挖掘、迁移和园林绿化(不含古树名木)砍伐、移植、临时占用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承担砍伐、挖掘、迁移、占用后的设施恢复与有偿使用管理工作。

(九)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发展策划股、综合业务股、市政设施股、城市照明股、景观园林股、公园广场股

直属单位7个,宜宾市流杯池公园、宜宾市翠屏山景区管理中心、宜宾市天池公园、宜宾市翠屏区公园广场事务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市政建设工程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城市绿化工程中心、宜宾市翠屏区桥梁隧道管理所

三、单位负责人:刘腊梅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09:00—12:00;14:00—18:00

五、单位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保安路32号

六、办公电话:0831-232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