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翠屏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4-11-01
【字体:

宜宾市翠屏区民政局


一、机构职责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区村(社区)及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区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婚姻登记工作。

(六)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儿童救助保护、婚姻登记等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股

(三)社会救助股

(四)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

(五)儿童保障和慈善事业股

三、相关信息

(一)单位负责人:朱沛

(二)单位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路86号

(三)联系电话:0831—8356085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