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济信息化局

信息来源:宜宾市翠屏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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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科技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科技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  

(二)组织制订工业领域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区优势产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意见。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和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贯彻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拟订并发布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建议,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批、备案规划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制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区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申报。  

(六)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研究分析经济运行中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效益情况以及财政、金融政策实施对工业企业的影响,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八)对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全区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区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九)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研究拟订工业企业拓展市场和产品促销政策,提高全区工业品市场占有率。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组织工业企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负责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综合协调酒类食品产业发展,监督酒类食品产业政策的实施。  

(十一)参与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工作,参与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园区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参与工业和信息化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天然气供应、成品油供应、通信保障、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灾难的应急综合管理;负责全区民爆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

(十四)提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拟订并实施区级各类科技计划,负责验收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组织开展科技统计和软科学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在企业、产业和社会公共层面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十六)组织拟订实施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社会发展的科技发展计划、措施和项目;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服务平台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建设;促进产业发展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  

(十七)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计划措施;负责科技成果管理,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区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指导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建设工作。  

(十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科研机构组建或调整的建议,优化科研机构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措施和项目建议。  

(十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十)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  

(二十二)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行业信息技术规范与标准,指导行业信息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全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实施管理。统筹推进“三网融合”,组织开展通讯系统运营商的协调服务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十四)协助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  

(二十五)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经济运行股(统计股)、企业服务股、应急和环境资源股、信息化和要素保障股、产业一股、产业二股、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股、科技资源配置股、产业科技促进股。

三、单位负责人:王开鹏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09:00—12:00;14:00—18:00

五、办公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市民中心19-20楼

六、办公电话:0831-7807735、0831-807706、0831-780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