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坡镇
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人民政府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业、林业、农村住房建设、交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人居环境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族宗教、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八)负责提供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农民工服务、退役军人事务、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廉政建设、统一战线(民政宗教)、保密、统计等工作。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治理等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依法依规承接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
(九)及时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思坡镇人民政府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
2.党建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
4.社会治理办公室;
5.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所属事业单位。
1.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便民服务中心(挂“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2.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3.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4.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区域发展服务中心。
(三)群团序列。
1.思坡镇纪委;
2.思坡镇总工会;
3.思坡镇团委;
4.思坡镇妇女联合会;
5.思坡镇武装部。
三、相关信息
单位负责人:余柏宏
办公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东坡街11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办公电话:0831-35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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