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坡镇

信息来源:思坡镇 | 发布日期: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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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人民政府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业、林业、农村住房建设、交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人居环境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族宗教、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八)负责提供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农民工服务、退役军人事务、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廉政建设、统一战线(民政宗教)、保密、统计等工作。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治理等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依法依规承接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

(九)及时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思坡镇人民政府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

2.党建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

4.社会治理办公室;

5.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所属事业单位。

1.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便民服务中心(挂“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2.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3.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4.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区域发展服务中心。

(三)群团序列。

1.思坡镇纪委;

2.思坡镇总工会;

3.思坡镇团委;

4.思坡镇妇女联合会;

5.思坡镇武装部。

三、相关信息

单位负责人:余柏宏

办公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东坡街11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办公电话:0831-35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