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信息来源:翠屏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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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乡、村级

1

监测

对象

监测对象识别

识别标准( 国定标准)

识别程序(分析研判、信息核实、评议公示、复查审核、部门比对、县级审定(区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公告录入)

识别结果(监测对象名单、 数量)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试行)》的通知》

信息形成(变

更)15 日内

监测对象所在镇政府、行政村

■政府网站

村阵地公示栏




2

监测对象风险消除

风险消除条件

风险消除程序(乡村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县级复核审定、公告标准)

风险消除结果(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名单、数量)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试行)》 的通知》

信息形成(变

更)30日内

监测对象所在镇政府、行政村

■政府网站

村阵地公示栏




3

财政衔接资金

财政衔接资金分配结果

·资金名称
·分配结果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乡村振兴局

■政府网站



4

年度计划

·年度县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乡村振兴局

■政府网站



5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

项目库建设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乡村振兴局

■政府网站



6

年度计划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乡村振兴局

■政府网站



7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

项目实施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乡村振兴局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