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
|---|---|---|---|
| 索 引 号: | 008702672/2025-01444 | 成文日期: | 2025-02-20 |
| 文 号: | 翠府办发〔2025〕8号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有效性: | 失效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
《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已经区政府六届6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供工作联系参考。其余分工文件废止。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
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区长 李 刚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区审计局。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铁 强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办公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财税、金融、国有资产、发展改革、粮食物资储备、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统计、民族宗教、政务督查、信息公开、国防动员、地方志、援彝等工作。协助负责审计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局、区国资监管局、区民宗局、区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行政学校、区地方志办、区消防救援大队、翠发展集团。协助分管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监委、区决咨委、区人武部、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社工部、区委目标绩效办、区委编办、区工商联、区总工会、翠屏区烟草专卖局。
党组成员、副区长 刘 拯
负责公安、政府司法行政、市场监管、信访、综合行政执法、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分管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退役军人局。
联系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驻区部队。
党组成员、副区长 屠朝华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征地征收、安置房建设、市政园林等工作。协助常务副区长负责对上争取、发展资金统筹协调、区属国有资产产权办理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分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区征地中心、五新公司、三鼎公司。
联系各街道办事处。
副区长 周薇薇
负责教育体育、商务、物流、民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工作。协助负责发展改革、统计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分管区教育体育局(包括区师培中心、宜二中、宜四中、宜六中、宜八中、宜十二中、工职校等单位)、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包括区疾控中心、区卫生执法大队、第三人民医院、第二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医保局。协助分管区发展改革局、区统计局。
联系区残联、区红十字会。
党组成员、副区长 祝 科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竹业、水利、生态环境、供销、气象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竹业局、区水利局、翠屏生态环境局、区供销社、区气象服务中心、区农投公司。
联系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各镇。
副区长 彭双勇
协助分管财税、金融、国有资产。协助常务副区长负责对上争取、发展资金统筹协调、区属国有资产产权办理等工作。负责协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协助分管区财政局、区国资监管局、区税务局。
党组成员 王 琛
负责文化、广电、旅游、数字经济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分管区文广旅游局、区数据局、翠旅投资公司。
联系李庄古镇景区管委会、团区委、区妇联。
党组成员 朱肪涌
负责工业经济、经济合作和外事、交通运输、工业园区、科技等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分管区经济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区经济合作外事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长江源公司。协助分管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区科协、国网翠屏供电公司、中国电信翠屏分公司、中国移动翠屏分公司、中国联通翠屏分公司、中国铁塔宜宾分公司。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陈玺舟
在区长的领导下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及区长、副区长交办事项,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审核和协调区长、副区长的重要活动,协助区长协调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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