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 引 号: 008702672/2025-03333 成文日期: 2025-06-06
文  号: 翠府办发〔2025〕41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件种类: 通知 有效性:

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3



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蓄势之年。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推动“六个新翠屏”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档进位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宜宾市翠屏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探索创新述法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现场述法评议。〔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各部门(单位)、各街道逗号前为牵头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持续开展法治督察。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抓好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回头看工作。依托法治督察突出问题线索收集协作机制,强化统筹推进、归口管理、办理反馈、督察指导等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街道

(三)协同推进示范创建。协助宜宾市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争创工作,深挖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色亮点,落实培育储备机制,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街道

二、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或在实施特许经营、指定经营、检测认证等过程中违规设置准入障碍。规范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补齐制度短板,大力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公平、公开参与市场竞争。〔责任单位:发展改革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街道

(五)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有序推进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落地落实,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探索远程虚拟窗口服务模式,推行云窗口服务推进翠屏智慧法务区实体化、高效化运行。设立线下惠企服务专区,升级线上惠企服务平台构建全周期助企服务开展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五个专项治理,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责任单位: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局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街道

(六)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严格执行《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落实翠屏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十条措施,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探索推行行政执法涉企一码检查工作,深化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制度。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专项监督重点执法领域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执法问题,维护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局、司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区林业竹业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局、翠屏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规划有关执法部门(单位)街道

三、健全制度体系,高效规范开展依法行政

(七)助推行政立法质效提升。深入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持续深化立法协作基地建设和管理。协助推动《宜宾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宜宾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宜宾市物业管理办法》等项目立法工作。强化地方政府规章贯彻实施工作,丰富宣传形式,细化配套性规定,提升地方政府规章执行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八)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动态清理定期清理机制,及时修改或废止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或存在部门利益保护倾向的文件。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九)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修订的《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实施《宜宾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指南》配套制定贯彻落实文件,高效编制《翠屏区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按规定落实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做好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积极选送合法性审查典型案例,落实协审会商机制不断提升审查质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级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十)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深化府院联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建立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治督察综合监督机制,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作用,收集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加大对不当执法行为整治力度。〔责任单位:司法局区级有关执法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十一)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功能,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司法局、审计局、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五、强化基层治理,高效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十二)加大行政调解力度。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机制,推动翠屏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质运转。定期召开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会、府院联席会,组织相关人员同堂培训、旁听庭审,提升整体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十三)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持续推进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双降”行动,充分发挥翠屏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翠屏区行政复议中心作用,落实三个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考核问责制度及个案复盘分析制度,开展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试点工作,建立行政复(诉)调对接机制,创新探索行政争议化解新路径。严格执行《宜宾市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办法》,加强行政复议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力度。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治专项活动,建立完善行政机关自查自纠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衔接联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信访局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十四)加强基层和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进一步深化诉调、警调、访调、检调、复调对接机制。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抓好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耕善治。〔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信访局、区公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六、狠抓法治供给,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十五)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布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巩固提升区、镇(街道)、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运行水平扩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服务覆盖面。加强灵活就业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完善法律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十六)强化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和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化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以及法律十五进”“法润三江普法课堂百名法官进百企等普法宣传专项活动探索智慧普法新模式,结合宪法主题公园等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建设完善,打造具有翠屏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七、强化数字赋能,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十七)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大数据在辅助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监督等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创新应用,着力推进法治政府与数字政府深度融合。借助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推动构建智能化数据处理模型,持续深化民生服务、行政审批、企业动态监测、公共资源智慧调度、安全风险研判预警等场景应用,提升城市智慧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