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008702672/2025-05007 成文日期: 2025-08-22
文  号: 翠府办发〔2025〕53号 发布机构: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种类: 通知 有效性:

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函》(川办函〔202537号)要求,现将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具体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如下。

一、新增行政许可事项1项。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由区林业竹业局主管,翠屏区人民政府(区林业竹业局承办)实施。

二、删除行政许可事项1项。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修改情况,删除由区公安分局主管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附件: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目录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86

附件

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目录

        一、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主管部门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

实施依据

备注

1

古树名移植审批

区林业竹业局

翠屏区人民政府(区林业竹业局承办)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5年第5号)

       二、删除的行政许可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注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有关规定,删除该项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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