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消防安全隐患 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 索 引 号: | 008702672/2026-00077 | 成文日期: | 2025-12-18 |
| 文 号: | 翠府办发〔2025〕73号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宜宾市翠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
宜宾市翠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不断提升基层镇(街道)抗御火灾和治理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的能力,坚决稳控冬春季节火灾形势,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分级分类明确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按照“属地主导、分级包干、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全覆盖治理,存在职责交叉的场所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落实责任,切实构建行业、属地、单位(场所)三级责任体系,实现责任链条全覆盖,做到户户见责任,处处见监管。消防部门依法履行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规模以上单位(场所),以单位(场所)自查为主、行业部门指导为辅,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排查指导;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规模以下单位(场所),按照属地原则由镇(街道)牵头研究解决涉及“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具体由各镇(街道)做好排查整治工作。李庄古镇景区管委会、农科园区(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政园林中心牵头落实管辖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根据职责分工由相应行业部门做好配合指导。区国资监管局牵头,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具体负责其管理使用的设施设备及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职责无法明晰的单位(场所)由属地负责牵头落实。
结合不同行业领域特点,排查分为以下九个类别: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体宿舍、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公共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责任分工:按照“行业负责、属地配合”的原则。其中星级旅游饭店、景区外星级民宿(景区外等级旅游民宿、农家乐)、图书馆、博物馆、文物建筑、A级旅游景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由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景区外非星级民宿、商场、宾馆由商务部门负责。托育机构、医院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幼儿园、学校、教体系统体育场馆由教育体育部门负责。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由民政部门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由民族宗教部门负责。客运车站、客运码头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民用机场航站楼由对应市级部门共同负责。机场由民航、公安部门负责。公共娱乐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负责,会堂、集体宿舍由所属单位或企业负责。非A级旅游景区由对应主管部门和属地按各自分工负责。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其他部门落实分工责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包括加油站、加气站、石油库、液化气充装站、液化气销售站、油漆库房、烟花爆竹车间、烟花爆竹仓库、烟花爆竹销售点、炸药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化工企业、石化企业、新能源企业、医药企业、环保企业。
责任分工:按照“行业负责,属地配合”的原则。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液化气销售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油漆库房、烟花爆竹车间、烟花爆竹仓库、烟花爆竹销售点、危险化学品仓库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炸药仓库由公安部门负责。新能源企业(制造类)、加油站、石油库、化工企业、石化企业、医药企业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新能源企业(储能电站)由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按各自分工负责。环保企业由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各自分工负责。
(三)机关团体与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办公楼宇等其他场所。
责任分工:按照“谁所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统筹指导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对本单位所辖的办公区域和其他场所负责。办公楼宇等其他场所由多方管理或者使用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明确管理、使用各方责任,明确公共区域排查整治责任。社会团体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四)工业生产与物流仓储企业。包括冶金行业、有色金属、建材加工、机械制造、轻工行业、纺织行业、烟草行业、商贸领域、服务型企业、仓储物流、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及其他场所。
责任分工:按照“行业负责,属地配合”的原则。其中冶金行业、有色金属、建材加工、机械制造、轻工行业、纺织行业、电网经营企业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工业园区内由农科园区(区工业园区)应急和环境局负责。烟草行业由烟草专卖局负责,属地做好督促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由商务部门负责。发电企业由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部门按各自分工负责。商贸领域仓库由商务部门负责。工业领域仓库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仓库由应急部门负责。医疗药品仓库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粮储(物资)仓库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国资监管部门牵头督促指导国有平台公司对所属或管理、使用的房屋用作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服务型企业、邮政物流其他场所按照性质由对应行业部门负责。镇(街道)、商务部门要加强300平方米以上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并形成示范,300平方米以下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由属地负责,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包保责任“点对点”精准明晰。
(五)建筑施工。包括建筑施工、既有建筑(改扩建)施工场所、土木施工、电力通信施工、交通施工、环保施工及其他施工场所。
责任分工:按照“行业负责,属地配合”的原则。其中500平方米以上且办理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场所、既有建筑(改扩建)施工、环保施工场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电力施工由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按各自分工负责。通信施工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交通施工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市政公路、森林防火通道、农村产业路等,按使用属性、用途由对应部门负责。土木施工、其他施工场所按使用属性、用途由对应部门负责。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管理以登记管理为主,由登记管理机构负责。
(六)住宅类场所。包括物业服务住宅小区、非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含高层住宅建筑,多层住宅建筑)、临时安置住宅等场所。
责任分工:按照物业企业主导、镇(街道)兜底、农村地区宣传为主的原则开展摸排治理。其中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因工程类拆迁产生的临时安置住宅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非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农村地区住宅由属地镇(街道)负责。因自然灾害搭建的临时安置住宅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排查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牵头抓好建筑外墙改造施工,内部装修改造,新建高层建筑工地排查;要把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棚户区、串架房等突出安全隐患,采取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措施,逐步推动隐患根本治理。大观楼街道、西郊街道、合江门街道、安阜街道、象鼻街道要突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示范,在基层应急力量建设、消防专兼职力量前置、责任体系建立等方面探索推进。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牵头老旧小区、棚户区电力运行、强电和弱电安全监管,负责指导开展电力线路、强电和弱电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防部门要牵头抓好消防设施设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排查,市场监管、住建、市政园林、电力等其他相关部门要做好电梯、空调、电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排查。
(七)“九小场所”与经营性自建房。包括场所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购物场所、小型餐饮场所、小型住宿场所、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休闲健身场所、小型医疗场所、小型生产加工企业、小型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或储存场所、小型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他场所、经营性自建房。
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镇(街道)具体负责“九小场所”与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整治,相关行业部门从行业监管角度指导属地镇(街道)动态消除对应场所安全隐患。区安委会和区消安委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好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小型教学场所、小型校外培训机构等由教育体育部门负责指导。小型医疗机构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民宿)和小美容洗浴场所由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小网吧和小歌舞娱乐场所由文广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小生产加工企业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公安部门要依法开展防火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
(八)交通枢纽及相关设施。包括民用机场、铁路交通、公路交通、港口码头、隧道、民用船舶、水上设施、趸船、大型停车场、邮政、通信枢纽等场所及相关设施。
责任分工:按照“行业负责、属地配合”的原则。其中民用机场、公路交通、港口码头、客(货)运输类民用船舶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隧道由市政园林、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铁路交通由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农、牧、渔业船舶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水上设施、趸船按使用属性由对应行业部门负责。国有平台公司所属停车场由国资监管部门负责,其他停车场按“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属地做好督促指导。通信枢纽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
(九)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包括各级在辖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责任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承办谁负责”原则,属地做好配合。有关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和属地按职责分工做好督促指导。
二、工作步骤
全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明年3月31日,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认真研究剖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短板弱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突出本辖区、本行业特点,形成完善的工作链、责任链体系。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区属国有企业于12月23日前将排查整治方案报区消安办。区消安办联系人:安冬梅,联系电话:0831—8239921,电子邮箱:1632805347@qq.com。
(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前期排查核实的基础上,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明确核查对象,进一步细化排查责任边界,按照300平方米规模以上行业指导、300平方米规模以下镇(街道)负责的原则广泛发动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通过“i宜宾”APP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模块,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规范录入。对能立行立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限期完成。
(三)同查同治阶段。1月1日起至2026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冬春火灾防控”以及养老机构和小型餐饮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聚焦冬春期间火灾防控突出风险和薄弱环节,重点做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火灾防范工作,动态开展集中治理。在此期间,区消安办、区安办将抽调专业骨干和经验丰富的人员组建区级常态化指导组,对各镇(街道)、部门(单位)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31日,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全面总结梳理,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防止问题隐患反弹。
三、工作要求
当前正值年终岁尾的关键阶段,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作为当前一项紧要任务抓实抓细。
(一)完善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按照“政府领导、消安委协调、部门参与”的原则建立全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区消安办、区安办负责本次集中排查整治日常工作,整治期间如遇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策。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从严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要按责任分工细化属地、行业领域子方案,指导单位(场所)建立消防安全隐患起底自查工作机制。
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牵头负责本单位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消防业务工作的骨干为本次全区整治工作的联络员,完成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要将工作责任压实到最小单元,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形成严密完整、环环相扣的工作链与责任链。区领导按联系镇(街道)分工安排,做好联系单位消防安全的指导工作。
(二)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排查整治
要突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易燃可燃建筑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动火作业等关键风险点,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坚持标本兼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全力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整治工作期间,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新媒体平台等,多形式多举措开展消防宣传,广泛向社会发布整治通告,营造工作声势。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与自救能力,形成群防群治、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指导组要深入一线,既严查问题、推动整改闭环,也注重发现、总结和推广基层有效经验做法。坚持每周专报制度,指导组及时向区消安委报告排查整治情况。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宜宾市翠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2.宜宾市翠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指导组名单
附件1
宜宾市翠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
整治重点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
1.未建立或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2.未定期组织全员培训,未制定初起火灾处置和疏散逃生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电气与用火安全
1.未安装空气开关,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3C”认证的插线板等电器产品。
2.使用明火取暖未与易燃、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3.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4.用户燃气软管老化、松脱等未及时维修、更换。
三、防火分隔与违规住人
1.居住区域与经营区域未进行实体分隔。
2.经营、生产、加工、储存等场所违规住人。
四、安全疏散与消防设施
1.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3.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且未保持完好有效。
五、违规动火作业
1.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未按要求申报,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现场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商铺、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六、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
1.非法改装、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
2.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3.“飞线充电”“进楼入户”等违规行为。
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
1.结合季节性特点,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和村居)民安全宣传培训,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宣讲安全常识。
2.结合安全应急工作安排,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1次包括有限空间在内的应急演练,提升科学应对和处置能力。
八、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防范
1.推广应用“蜀安·焊”安全管理大数据平台,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核查及排查上报。
2.充分发挥网格员等各类基层力量,利用日常巡查、排查、走访等方式,发现并通过“蜀安·焊”微信小程序或市政热线电话上报身边的动火作业情况。
3.发动社会公众,通过“蜀安·焊”微信小程序或市政热线电话报告或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2
宜宾市翠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指导组名单
第一组:
组 长:陈健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李鹏 区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干部
唐睿 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管理股副股长
刘春燕 区民政局工作员
张翼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员
指导区域:区教育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竹业局、安阜街道、菜坝镇、金坪镇、李庄镇
(联络员:李鹏;联系电话:15283680618)
第二组:
组 长:刘亚东区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干部
成 员:李媛媛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工作员
王大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应急环境资源股股长
熊建军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员
指导区域:区卫生健康局、大观楼街道、象鼻街道、金秋湖镇、白花镇、双谊镇
(联络员:刘亚东;联系电话:13890914118)
第三组:
组 长:刘永松 区农业农村局安办主任
成 员:余新洋 区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干部
陈柯岚 区商务局工作员
余梦 区文广旅游局工作员
指导区域: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游局、西郊街道、合江门街道、李端镇、宗场镇
(联络员:余新洋;联系电话:13558961618)
第四组:
组 长:余睿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成 员:刘丰贵 区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股股长
刘洋卓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基管中心中队长
吴润 区市场监管局工作员
曹勇 区教育体育局工作员
指导区域:区经济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牟坪镇、永兴镇、思坡镇
(联络员:刘丰贵;联系电话:1356807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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