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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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8702672/2025-06657 | 成文日期: | 2025-10-22 |
| 文 号: | 翠府发〔2025〕18号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区属区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5〕16号)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宜府函〔2025〕49号)要求,全面准确把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通过普查,全面摸清新时代全区“三农”家底,客观反映“三农”新面貌新成效新变化新情况,为科学制定全区“三农”政策,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推动翠屏区由农业大区向农业强区跨越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一)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普查的对象是宜宾市翠屏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二)普查进度安排。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的进度安排是:2025年,组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编制工作事项规划和经费预算;2026年,组建镇级、村级农业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综合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清查摸底、宣传动员等工作,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实施遥感测量;2027年,完成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审核验收、数据汇总处理、评估发布等工作;2028年,完成普查分析研究、资料汇编、结果运用、总结表彰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区政府设立宜宾市翠屏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全区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扛牢普查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建立职责明晰、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普查工作“一盘棋”格局,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有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其中,涉及普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业务培训、清查摸底、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结果运用以及普查遥感测量方面等工作,由区统计局牵头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牵头做好经费保障范围和标准,区财政局予以统筹保障;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区统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网络舆情中心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竹业局、区供销社等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竹业局等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现有力量,全力支持配合农业普查工作。充分发挥镇(街道)和村(社区)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查工作。普查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不得自行修改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授意篡改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确保普查数据安全。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对象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普查资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强化质量管控。规范工作流程,坚决把“数据质量第一”原则贯穿到普查全过程和工作各环节。精心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加强普查指导培训。加强数据质量全流程检查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普查中苗头性问题。加强历史数据、部门信息等资料比对分析评估。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拓展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内容,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要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普查相关要求等,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建立普查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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