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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
索 引 号: 008702672/2023-09052 成文日期: 2023-11-30
文  号: 翠府规〔2023〕1号 发布机构: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种类: 通告 有效性: 有效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宜宾市翠屏区全域(合江门街道、大观楼街道、西郊街道、安阜街道、象鼻街道、白花镇、菜坝镇、金坪镇、金秋湖镇、李端镇、李庄镇、牟坪镇、双谊镇、思坡镇、永兴镇、宗场镇)。

二、管控时间

2024年1月1日0时起。

三、相关要求

(一)广大人民群众和相关单位要自觉支持、严格遵守本通告,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区域与期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生态环境、应急、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

(二)因节日、庆典、重大活动,需要在本通告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依法予以办理。

四、监督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和监督宜宾市翠屏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凡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请向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宜宾市翠屏区应急管理局举报,举报人的举报行为受法律保护。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举报电话:0831—8224890(区应急局);110(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