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溺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应急局 | 发布日期: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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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溺水事件在我区发生,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强化巡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镇街道辖区内河流、溪沟、塘库、堤防、漫水桥、亲水步道、建设工地蓄水储水设施、大型项目遗留深基坑等涉水场所,特别是野泳黑点、网红戏水打卡地等高风险区域,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对易发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建立台账清单逐项治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重点加强节假日、周末、放学后、傍晚等关键时段巡查,对靠近危险水域玩耍、游泳、戏水等行为及时劝阻制止,从源头消除溺水安全风险。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聚焦青少年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通过村应急广播、宣传栏、微信群、入户走访、校园宣讲等多种方式,广泛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自救互救技能,切实提升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积极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看管和安全教育,严孩子私自下水游泳、靠近危险水域形成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物资准备,规范标识设置。镇(街道)要对辖区内重点水域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进行查漏补缺,对缺失、破损、字迹模糊的警示牌要及时补充更换,确保醒目可见并公布紧急救援电话。在水域周边要增设警示牌、防护围栏或隔离设施,配齐配全救生圈、救生竹竿、安全绳等简易救援设备,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定期检查物资完好情况,确保应急物资随时可用,切实提升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做好应急准备合江门街道、大观楼街道、西郊街道、安阜街道、区消防救援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翠屏海事处、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区应急局等单位要按照《宜宾市翠屏区中心城区防溺水救援联动工作机制》(翠应急委办〔202317号)要求,共同做好中心城区水域溺水事件预防和救援准备工作。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加强装备补充、维护和演练,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一旦发生溺水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科学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并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及时规范报送事件信息。


撰稿人:汪书羽   审核人:胡方剑   审签人:罗和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