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翠屏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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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遵照执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发〔2021124号)和《宜宾市农业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宜农发202161号)相关要求,以不断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围绕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动我区农业机械化突破发展,促进全区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研究,决定成立翠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农业农村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

        区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员: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区财政局农业农村股长

          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推广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推广站,办公室主任由区农机推广站站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实施范围与资金规模及分配使用

(一)实施范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全区所有镇街道和翠屏区行政区域

(二)资金规模资金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财政厅分配额度下达,按要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将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三)资金分配与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方面。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工作安排,翠屏区按年度确定为作业奖补试点和购机贷款贴息试点区,继续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作业奖补和购机贷款贴息试点工作,试点资金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在优先兑付农机购置补贴前提下,作业奖补和购机贷款贴息试点资金总额分别不超过当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规模的30%10%。具体额度及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照《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 宜宾市翠屏区商务局关于印发〈翠屏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翠农〔2020379号)执行。

上年结转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分为15大类39个小类133个品目(见附表2)。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敞开补贴。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和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机具品目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鼓励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和创新农机信贷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支持农民购机、用机。

(二)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四川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油菜籽收获机等6种机具品目,出厂时须通过农机二维码系统生成并制作金属材质的二维码标牌,装配能与四川省农机化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物联网终端(农机定位终端)设备,均须固定在机具的明显位置。

全面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按省农业农村厅规定另行通知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我区机具补贴额按农业部、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标准执行;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试点产品的单机(套)补贴限额原则上按上述标准执行。

针对我区粮油和特色农业生产及重点产业核心项目区的农业机械实行区级配套累加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购机总价的40%,即各级财政资金的累加补贴总额不得超过购机总金额70%。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当年区级配套累加补贴资金和购机情况确定。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50%时上报农业农村部门第一时间在办理服务系统中采取封闭措施、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已购置且已录入办理服务系统的补贴申请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同时对相关产品及其所属档次补贴额进行评估、向上提出建议将情况逐级上报

省农业农村厅按照规定程序调低机具补贴额并向社会公布,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标准执行。

对每一类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和购置补贴机具的台数设置上限。个人购置补贴机具(同一机型)数原则上不超过10台套或享受购置补贴不超过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20台套或享受购置补贴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如因产业发展、特色农业生产等特殊情况需要采购补贴机具数量较多或补贴资金额较大,则由购机者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农机推广站上级部门审核后报区农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确定。

、补贴象与销商确定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如购机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二经销商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发布,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商应当具备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售后维修服务的能力。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其指定的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经销商的经销行为、售后服务等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六、授权管理

为落实为民办实事,做到,翠屏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实行常年连续开放,并按就近原则授权镇、街道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设置补贴申请受理点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一)授权镇(街道。全区20个镇、街道(包含三江新区13道)中,翠屏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服务系统)设置15个镇、街道服务系统受点(以下简称受理点)。受点在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授权下,受理本辖区内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行使申请录入、资料审核、生成资金申请表、机具核验、公示等功能。镇、街道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为实施本辖区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授权镇、街道名单见附表2)。

(二)委托权限。授镇、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受理辖区内所有重点机具(单台补贴金额超3000元以上的补贴机具以下称重点机具)除外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单台补贴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下同)补贴机具的,由授权镇、街道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直接审核确定受行使农机购置补贴职权,承担农机购置补贴责任。

未授权的镇、街道和重点机具,购机后到翠屏区农机推广站(南岸建国路8号)提出购机补贴申请,由区农机推广站理补贴申请,履行农机购置补贴职责

七、补贴程序

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区(乡镇)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实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在5万元以下的购机,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

(一)政策公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发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资金规模、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定期公布实施进度和资金结算进度。区级农业部门要将全区补贴资金额度、每名购机者购买的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情况在服务系统公开专栏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自主购机购机可以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销企业和购置机者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申请补贴程序。

1.提出申请。购机者在政策实施年度内购机后,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惠民一卡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开户行及账号)、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所属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点出购补贴申请

购机者可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在线提交补贴申请(提交后需在2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到所属受理点审核受)。其中轮式拖拉机、履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油菜籽收获机等6种机具品目鼓励通过农机化服务平台申请补贴。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2.录入审核。各镇、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受理点在接到购机者申请后,对有效居民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惠民一卡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开户行及账号)、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做受理的,即时录入服务系统,通过手机APP线提申请的上述要求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单台补贴金额在3000元以下补贴机具的,由授权镇、街道审核确定受。重点机具补贴申请由区农机推广站审核确定受理。

以上各级录审核受理后,均需生成印资金申请表一2(镇、街道和购机者各保存1,资金申请表由购机者和授权单位签字盖章(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区财政部门不再签字盖章)。

3.验公示信息镇、街道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符合条件出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在镇或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开公示信息。重点对补贴额较大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进行核验监管。

3.兑补贴资金。提交资金兑付申请后,于15个工作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出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以上程序不能减少。购机者在已了解并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相关规定,真实购买机具,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并对自主购机带来的各项风险、质量纠纷及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购机者在实施年度内按要求提出资金补贴申请的,才能享受购置资金补贴。未按规定和程序购机或提出资金申请、不能享受购置资金补贴。严禁经销商代买、代购、代办购机补贴申报手续。 

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以购机者提出补贴申请时的补贴政策为准。

部门

(一)镇(街道)农业技术合服务中心职责。(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机购置政策宣传、申请录审核理、核验公示,对补贴申请合规和购机真实性进行核查并承担责任,并收集、整理购机者补贴资金申报资料(资金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归档长期留存,协助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完成抽查和财政部门资金兑付工作。

(二)区级农业农部门职责。区级农业农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牵头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依法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受理未授权镇()重点机具补贴申请;按批次做好申请结算,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对购机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指导掌握本区服务系统各环节操作;适时报送相关资料、信息,开展补贴实施情况总结等。

(三)区级财政部门职责。区级财政部门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参与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承诺期限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优化服务。区级相关部门各镇、区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专栏、公告等舆论载体,切实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让农民全面准确了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特别是补贴机具的种类、补贴金额、申请补贴资金程序,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同时依托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动态分析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积极推广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

)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2021-2023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一手抓规范操作,一手抓严格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加大购机核实力度,特别要对补贴额较高、供需矛盾突出和购机数量较大的机具进行重点核实。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镇郊区街道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实际享受购机补贴者的姓名、购机数量及享受补贴金额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告区农业农部门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公开专栏全面公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财政部门将对政策实施相关程序进行审查;区监委将对政策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镇、郊区街道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农业农主管部门加强对各镇、郊区街道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及委托经销商办理手续等违规行为,对问题较大的在全区进行通报。二要加大财政部门监管力度。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三要严格监管补贴产品产销企业。严格按照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将其上报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并建议将其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暂停产品补贴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金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831-2332424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906159


附件:1.翠屏区乡镇、街道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点

2.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         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