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翠屏区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6日至4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翠屏区分局党组(以下简称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71个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对‘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的重要论述精神领会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及时召开分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组织制定了耕地保护业务培训方案,纳入自然资源领域业务培训“大讲堂”,确保进一步提升分局干部职工的耕地保护业务能力。同时,面向各镇、涉农街道广泛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基层群众耕地保护意识有了显著增强。二是狠抓问题整改。积极组织全区开展违法用地问题集中整改攻坚工作,完成了违法占耕问题的卫片图斑整改。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宜宾市翠屏区田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等文件规定,督导镇(街道)全面加强田长制巡田工作,确保全区巡田完成率在90%以上,问题线索处置率100%,形成早发现、早处置的工作闭环。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化解信访积案。积极衔接物业单位制定电瓶车规范停放方案和机动车停车区域优化办法,小区停车秩序已得到改善。二是依法依规稳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将英伦庄园项目纳入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化解集中整治范围,通过高位统筹、专班推进、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有力推动问题化解。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规划核实,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242套,业主诉求得到有效回应。
3.关于“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有落差,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相关工作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立即组织矿产管理与地灾防治股全体人员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意义,切实提升了工作人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责任意识。二是强化督导验收。已督促企业按照“二合一”方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2025年6月组织区级部门和专家组进行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并通过验收,矿山环境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三是举一反三,对翠屏区范围内矿山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切实强化了对矿山生态修复的监管力度。
4.关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问题清单,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其中,属于违法用地的,督促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积极整改;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或不合理的,依据政策上报调整。二是认真落实《宜宾市翠屏区田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等文件规定,督导镇(街道)全面加强田长制巡田工作,确保全区巡田完成率在90%以上,问题线索处置率达100%,基本实现早发现、早处置的工作目标。
5.关于“耕地流出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审计时限要求,拟定并报请区政府同意了两项审计非农化问题整改计划。二是督促各镇、涉农街道按照整改计划开展两项审计指出违法非农化问题整改。三是每周通报各镇、乡、村级田长或网格员的巡田情况,督促未达标镇村完成巡田,及时处置上报线索,严禁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四是认真落实《宜宾市翠屏区田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等文件规定,督导镇(街道)全面加强田长制巡田工作,确保全区巡田完成率在90%以上、问题线索处置率达100%,基本实现早发现、早处置的工作目标。
6.关于“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整改问题。针对2024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局主要领导亲自督办,落实专人负责,现已严格按政策要求规范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农转用”办理形成了完整链条,相关整治成果现已通过农业农村部审查。二是加强培训指导。集中组织镇(街道)经办人员开展了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并将此业务纳入2025年度分局自然资源规划领域业务“大讲堂”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经办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操作水平,为规范手续办理、保障村民合法住宅用地需求奠定了基础。
7.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明显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全区批而未供的土地,拟定土地批而未供的处置计划。二是有序推进土地处置。我区现已完成3194亩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
8.关于“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规划权威性。加强对违建的认定工作,一经巡查发现有未按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或收到相关线索的,及时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查处,逐步形成有效震慑。二是强调规划严肃性。进一步明确要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执行方案的公示、听证等相关程序,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有效遏制对规划方案的随意调整现象。三是加强批后监管。对于已审批的设计方案,建立监管台账,除外立面选样和规划放、验线等工作需要进行现场检查外,还不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巡查,严格检查是否按图施工,以便能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确保项目建设与审批方案的一致性。
9.关于“‘三区三线’划定中存在不合理、不科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衔接相关部门及镇街,掌握各镇、涉农街道永农调出需求图斑。二是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规定,经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认定后逐级上报,依法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工作。
10.关于“协作协同不全面,各方参与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优化规划编制协同机制。在当前正在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改进了征求意见方式,不仅进行了2轮的书面意见征求,还面向职能部门、属地镇政府(街道)和村社干部等不同层面,组织开展了2轮座谈会,切实提升了多方参与度,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对规划编制的满意度。
11.关于“推动土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从区位、交通条件等因素中再次梳理集建入市潜力地块,建立“集建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重点库”,现已有多个地块纳入该重点库。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做好项目用地保障,目前正在推进宗场镇五粮液村等地块集建入市相关工作。
12.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登记流程。已实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将企业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所需申请材料调整至4件;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受遗赠(非公证)申请材料压减至5件,实行审核与公示期并行,办理时限已缩短为15个工作日以内,办事便利程度显著提升。二是推进信息共享。已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系统联通,信息集成共享,申请人不再需要重复提交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等纸质材料,切实提高了服务效率。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岷江新区分中心印发了办事指南,放置于大厅宣传展示栏供群众阅知,此外,还通过不动产登记官网、微信公众号、大厅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公开宣传,避免群众多跑路。
13.关于“‘多规合一’整合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在当前的详细规划修编工作中,主动加强与区交通运输局、区经科局等专项规划编制部门的沟通协调,针对交通设施布局、产业发展空间需求等关键内容,已与相关部门开展了2轮专题座谈和2轮书面意见征求,切实提升了沟通质效。
14.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了分局干部职工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要性的深刻认识。二是严格审核把关。明确要求今后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方案均需经过分管领导、党组书记审核,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15.关于“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学习形式。分局党组深刻反思“打捆式”书面学习的不足,组织分局干部职工按照“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案例分析+研讨交流+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对理论的学习和理解。二是联系实际研讨。结合分局中心工作,在学习《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时,深入研讨了耕地保护、生态修复、规划管理等重点领域工作,分析现存问题并探讨工作改进思路,形成了若干工作建议,有效推动了学习成果的转化。
16.关于“联系工作实际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计划。及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针对《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进行了深入研讨,有效提升了班子成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思想自觉。二是深化学习研讨。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领域研讨发言不低于2次,通过相互交流有力破解了工作中难点痛点。三是促进学用结合。集中用3-5个月时间开展了10期自然资源规划业务培训“大讲堂”,围绕耕地保护、规划编制、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将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避免了学用“两张皮”。
17.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通过党组会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强化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认识。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印发了《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完善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建立研判机制。定期开展了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围绕生态修复、用地报批、耕地保护、变更调查、不动产登记等业务每季度开展了不少于一次的风险研判,压实了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8.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总支会等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得到了普遍提升。二是开展风险研判。各业务股室每季度对各自业务领域开展不少于一次意识形态风险研判,使风险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三是强化阵地管理。做好分局意识形态领域的网络舆情管控,强化对QQ群、微信群等日常监管和信息提醒,避免干部职工发表一些不当言论,杜绝了“低级红”“高级黑”现象的发生。
19.关于“分析研判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汲取教训并强化学习。分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结合网络舆情的案例,开展耕地保护专题学习和研讨,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耕地保护业务培训,显著提升了预判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面向各镇、涉农街道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及时将上级有关耕地保护及巡田相关要求传达到各基层。三是强化日常监管。通过日常巡田、调监等工作,认真排查非农化和非粮化问题并及时组织整改。同时,按上级要求严格做好田长制工作,及时上报、处置巡田线索,落实田长“常态化”巡田,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20.关于“保密工作存在明显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制定《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翠屏区保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股室及相关人员具体责任和涉密人员管理;明确涉密载体制作与收发、传递与使用、保密与销毁的具体要求,确保涉密文件规范运转。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保密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三是加强涉密文件管理。保密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涉密文件台账管理,所有涉密文件均纳入台账并按要求传阅,杜绝出现扩大涉密文件传阅范围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21.关于“分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照《四川省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以及自然资源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五个清单”,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二是强化廉政风险排查。组织业务股室梳理业务流程,围绕所涉及业务范围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除政策文件学习外,组织观看了《破纪之诫》《红线》等警示教育片,通报了本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以身边人身边事进一步给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敲响警钟,增强了党风廉政教育的实效性。
22.关于“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研究部署。局党组书记及时组织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深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切实将“四个亲自”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做好谈心谈话。党组书记通过了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形式,与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重要岗位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做到了防微杜渐。三是抓好作风建设。党组书记通过谈心谈话、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等方式抓好抓实作风建设。特别是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方面,党组书记带头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以身垂范,促进班子成员提升了政治站位和纪律意识。
23.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通过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精神,深入理解,严格落实,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强化日常管理。班子成员摒弃“老好人”思想,敢抓敢管,对分管股室干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切实强化了对干部队伍的管理。
24.关于“日常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深刻吸取以往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动态的关注。二是严肃会风会纪。及时对会风会纪进行了安排强调,明确了参会要求,截至目前,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培训会、支委会等会议的会风会纪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25.关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引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强化了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分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分局财务管理办法》制度,明确“一事一批”审批原则,从制度层面堵塞了管理漏洞。三是清退违规资金。对涉及违规用车报销已及时完成清退。
26.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清退资金。已严格按照规定完成了对违规报销费用的清退。二是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修订完善《分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7.关于“违规发放奖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学习。组织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牢固树立“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正确导向。二是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资金,并引以为戒,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8.关于“文风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对公文写作专业知识进行培训,确保公文写作规范、内容准确语言通顺。二是严格执行文件审核制度。所有对外文件的核发,都经股室(中心)负责人和局办公室(财务股)认真审核,特别是上行文件,在格式、文种、标点、数字用法、引用文件格式等方面进行了“交叉校对”,确保公文行文规范。
29.关于“内部采购制度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法规依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单位采购管理规定。二是建章立制。立足实际,制定分局《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明确统一采购流程和标准。通过整改,初步构建了规范统一、公开透明的采购管理制度体系,为防范廉政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30.关于“信息发布不公开透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策学习,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规文件,切实强化“应公开尽公开”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在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发布规定,通过多种渠道对外发布采购信息,有效扩大了知晓范围。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分局《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建立了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采购信息发布机制。
31.关于“采购方式搞变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分局《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确保相关人员熟悉采购流程并严格按照规定采购。二是严格执行决策。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相关要求,事项一经议定,严格执行,并确保不走样。三是强化全过程管控。严格按照分局《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确保决策、采购、执行全过程规范、准确、严谨,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2.关于“主动作为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分局党组扩大会议,开展耕地保护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耕地保护业务培训,以及加强在各镇、涉农街道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等。二是积极衔接相关部门掌握永久基本农田调出需求。三是认真学习《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红线办法》,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工作。
33.关于“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在正在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足额落实文体活动、垃圾收集等配套设施的用地和配置要求,从规划源头保障公共服务供给,避免因配套不足影响群众生活品质。
3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不够,在提升窗口服务人民全链条综合业务素质方面乏力,一站式服务更多还停留在口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合全局规划与用地信息,形成“一张图”成果。该成果可为引进企业提供更直观、准确的用地选址参考,有效提升了用地咨询服务的效率和精准度。
35.关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重要资料保管不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人员谈话提醒。对办公室档案资料保管人员进行了思想谈话教育,强化了责任意识。二是规范台账管理。已建立并实施《重要证照借用登记表》,明确了借用事由、借出时间、归还时间、借用人签字等内容,确保了重要资料有借有还,防止证件遗失。
36.关于“招标文件条件设置不合理,存在对其他潜在投标人不公平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已组织矿产管理与地灾防治股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了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的意识。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已强化招投标文件编制方案的审核工作,防止不合理条款设置情况再次发生。
37.关于“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不规范情况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学习。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严格招标文件审查。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进行重点审查,确保招标文件内容合法合规,杜绝类似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况再次出现。三是规范招标程序。对新立项实施的项目,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提交书面承诺,明确其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同时用于承接其他工程项目,确保“人证合一”。
38.关于“合同签订的实质条款与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已集中组织经办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举一反三。以此案例为戒,加强了对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审核把关力度,确保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一致。
39.关于“项目过程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施工合同实施管理,确保资金支付规范、完整充分。二是强化事前管理能力。组织经办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研判和合同管理,预留足够工程缓冲期。
40.关于“报销附件资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经办和财务人员专题学习报销制度,明确附件规范要求,切实提升了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补充完善资料。严格审核把关,对缺失的附件已完成补充装订,确保报销资料完整合规。三是清退违规款项。对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的洗车费、停车费已完成清退,并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规矩意识,筑牢了财务报销的“第一道防线”。
41.关于“超标准报销”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更正错误。对差旅费报销单中误填的公杂费与伙食补助费项目,已完成更正处理,确保费用归口准确、标准合规。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开展差旅费报销专题培训,重点讲解费用归类与审核标准,切实提升报销工作的规范性和精准度,从操作层面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2.关于“活动经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工会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支出范围和列支渠道。二是加强审核监督。行政会计和工会会计每季度联合检查工会账务,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的日常监管。三是坚持立行立改。针对活动经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开展梳理核查,现已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43.关于“未定期进行清查盘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组织股室负责人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定期盘点意识,明确了工作要求和责任。二是完善制度规定。同步完善《分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固定资产清查要求。三是完成全面清查。已组织开展并完成了对全局固定资产的首轮全面盘点,形成了资产盘点报告,全面掌握了资产底数。
44.关于“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执法大队划转设备及移交征地中心资产存在的账实不符问题,已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核查资产现状及流转记录,明确了资产去向与现状,同步更新完善了资产台账信息。
45.关于“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强化资产盘点责任,确保清查全面彻底,已组织对办公场所、仓库及闲置资产开展全面清查,重点核查了未入账的资产情况。二是立行立改。修订了《分局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资产动态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切实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46.关于“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开展仓库待报废资产的全面清理登记工作,建立分类处置台账。二是修订《分局财务管理办法》,完善了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了定期清理与及时报废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资产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三是已整理出报废资产名单,已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三)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47.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虚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及时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切实提升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压实党组党建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市局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翠屏区分局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党建工作的年度任务。三是促进党建业务融合。结合分局中心工作,组织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汛救灾等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党建引领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48.关于“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党组书记对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党组书记及时组织、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治理工作,并落实了党建专职人员加强对下属党支部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党支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
49.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及时召开了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通过班子成员对党建引领的深入认识和理解,有效提升了班子成员对抓党建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二是发挥表率作用。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引领全体党员践行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50.关于“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增设内设机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文件精神及批复,完善了我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优化调整方案》。二是立行立改。对违规增设的财务股、技术股和生态修复中心等内设机构已进行了撤销。
51.关于“‘三会一课’质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支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了“三会一课”等相关规定,提升了支部党务人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二是丰富活动形式。组织退休支部党员到高县李硕勋纪念馆沉浸式参观学习,组织机关在职党员联合市局机关党支部到白花镇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学习乡村振兴等,切实增强了支部组织生活的吸引力。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党总支按期对各支部进行了党务工作业务指导,尤其是对各支部的“三会一课”资料进行了规范,目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52.关于“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党支部委员深入学习了主题党日活动的历史渊源,深刻理解了开展主题党日的意义。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落实了每月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科学安排活动内容,主题党日开展的规范性有了很大提升。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党总支按期督促指导各支部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及时指出资料不规范的问题,并持续跟踪整改情况,目前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53.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意识。及时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了党章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组织生活的规定,进一步促进了党员对组织生活严肃性的认识。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前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准备党课讲稿资料等,进一步提升了组织生活质量。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举一反三,党总支定期组织对各支部开展的组织生活进行检查和指导,目前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的规范性有了很大提升。
54.关于“党务工作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调整组织结构,结合分局机关党员情况,机关党支部由原来的三个调整为两个,并对各支部人员结构进行了优化,尤其是支部班子。二是选优配强干部。及时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配备优秀的党务干部进入支委班子,进一步夯实了党务工作力量。三是开展党务培训。组织新一届党务干部参加了市局党务知识主题培训,重点培训发展党员、组织生活等实务操作,促进了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水平的提升。
55.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组织支部党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熟悉掌握了发展党员的流程等,今年已成功发展了2名中共党员。二是强化督促。党总支不定期对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目前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已较规范有序。
56.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党员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清晰认识了党费交纳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党员按月交纳党费的自觉。二是强化督导。党总支不定期加强对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的检查指导,目前各支部均已严格执行党费一月一缴规定。
57.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培养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集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大讲堂”活动,围绕耕地保护、规划编制、不动产登记等专题,通过“股长讲、局长评、大家议”的方式,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二是完善传帮带机制。制定传帮带方案,为年轻干部配备了传帮带导师,促进年轻干部的快速成长。三是推进轮岗交流。截至目前,今年分局已有10余人进行了轮岗交流,加快了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58.关于“干部激励考核机制缺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干部职工,在职务职级晋升上予以优先考虑。二是积极向市上、区上争取对接,着力拓宽干部的发展通道。
59.关于“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已达应当轮岗年限的干部已全部按规定进行了轮岗调整。二是举一反三。对任职年限较长的干部进行梳理,目前已轮岗调整10余人。
60.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明显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教育形式。分局党总支联合市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到翠屏区白花镇赵一曼故居开展了“巾帼铁骨·薪火永传——纪念赵一曼诞辰120周年红色精神传承行动”主题党日活动,以及“老党员讲初心”“先进典型事迹宣讲”等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感染力,也进一步锤炼了党员党性。二是做好谈心谈话。建立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层层开展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了解工作状态,有效破除了年轻干部的“躺平”思想。
61.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落实不严,存在‘率先定调’倾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分局党组及时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决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二是完善议事制度。及时修订《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
62.关于“党组会决策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约束。修订了《党组会议事规则》,对记录要素进行了明确。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党组会决策议事规则,坚持以上率下,引导参会人员端正态度,引领党组会议规范决策。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培训,切实提升了记录人员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确保了记录要素的详实、准确、科学。
63.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有倒置情况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议事制度。修订了《党组会议事规则》,确保议事流程合规、合法。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加强对《党组会议事规则》的学习,提升了干部职工对议事决策程序的理解与把握,杜绝先干后议的情形再次发生。
64.关于“对决策执行跟踪问效不足,存在‘重决策,轻落实’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决策权威。组织股室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党组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招标、采购等程序须经过党组会议定,并强化跟踪,确保后续工作开展严格执行党组会决策。二是强化过程监管。严格遵照《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确保决策、采购、执行全过程规范、准确、严谨。
65.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知晓面不宽,干部职工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修订《党组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党组班子成员用好党组会决策议事规则,带头执行好、督促指导好,确保决策科学、程序规范。二是广泛学习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进行了学习,提升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制度严肃性和规范性的认识。
66.关于“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强化担当作为和深化作风建设。分局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攻坚克难,定期召集各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围绕耕地保护、规划引领、要素保障、民生服务等急难险重问题开展调度,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履职尽责,中层干部积极作为,形成了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67.关于“创新意识不强,习惯于‘守摊子’”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创新意识。分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创新的重要论述,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创新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分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不断拓展认知边界,持续强化创新引领,破除了“守摊子”思想。二是推进创新实践。在自然资源集成出让方面,今年已完成两宗集成出让项目,面积合计约100余亩。在探索地质灾害防治新方向方面,目前我区已全面完成在册隐患点、销号点、切坡建房点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工作,“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理念初步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对潜在地质风险区域的识别覆盖能力,提升预案外风险发现与防控水平。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方面,已出台《宜宾市翠屏区集体建设用地占用项目流程指引》,目前《宜宾市翠屏区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指导意见》正送签中,文件进一步对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办理、施工许可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及施工图审查备案、验收环节、不动产登记环节等全流程手续办理进行了梳理和规范,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要件,切实提升审批效率,有效改善了乡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前期用地手续办理。
68.关于“整体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自8月起,我局由主要领导亲自抓,针对耕地保护、规划编制、土地利用等10项业务工作,举办了10期专题业务培训和探讨交流,通过“股长讲、局长评、大家议”的方式,将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发挥主导作用。在用好第三方技术服务时,分管领导“下深水”,加强与技术团队的业务学习交流,充分发挥了行业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
69.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及时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学习领会了民主生活会的政治严肃性和整改工作要求,切实提升了班子成员对严肃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方案审核把关。按照民主生活会标准要求,围绕整改问题清单,落实了责任校对和“三审三校”制度,对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部门初审重点核查整改方案是否对标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分管领导复审着重把关了方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最后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议,确保了问题认领到位、原因剖析深刻、整改措施切实可行。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情况方面
70.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促。针对矿山生态修复基因未足额提取的问题,已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二是落实整改。2家企业按照要求已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并通过区级部门和专家组验收;1家企业已缴纳了矿山恢复治理基金。
71.关于“2019—2023年度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立即组织对全局固定资产的全面清查盘点,形成详实的盘点报告,摸清了固定资产底数,并同步修订了《分局财务管理办法》,完善了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审计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发挥审计监督效能。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政治引领,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分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一岗双责”。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政治保障。
(二)强化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实际效果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分局党组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秉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的原则,积极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对于整改过程中所建立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刚性约束,确保制度制定严密有效;针对可能存在反弹风险的领域,加强日常监测与研判分析,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全面强化制度约束力,以实现真整改、实整改、彻底整改。
(三)强化履职尽责,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分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将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聚焦耕地保护、生态修复、规划编制、要素保障、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翠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1-3935913;电子邮箱993286070@qq.com。
中共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翠屏区分局党组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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