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融合
一是创新阵地建设。加大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探索实践,全区设立翠屏山、天池公园等司法保护基地3个,在李庄古镇景区设立四川省首个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有效凝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法治教育、意识宣传、环境保护文化传播合力。
二是完善联动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由公检法司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制定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民事行政检察与环境保护工作衔接机制等,建立健全案件咨询会商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沟通协作机制,解决对接不畅、以罚代刑等问题,近年来已联合公安查处环境犯罪案3起。
三是深化生态补偿。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依法审理非法狩猎等环境资源类案件,探索采用缴纳修复费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性司法举措,推动受损生态环境修复。截至目前,我区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5个,办结11个,有效推进“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撰稿人:罗捷;审稿人:杜茜;审签人: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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