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发布>价格收费

2015年2月价格动态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2026-03-25
【字体:

 一、根据省、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春节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在春节前深入市场、商场、宾馆、景点等场所开展市场价格巡查,重点对明码标价情况,以及价格行为开展检查。同时,向超市、商场及个体经营者发放价格提醒函,积极倡导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为节日营造良好氛围。
  二、1、按各级文件要求,与区财政局联合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明确了:(1)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2015年2月1日起在全区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办理,原我局颁布的收费许可证一律作废,并收回。(2)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各相关收费单位在2015年2月8日前将本系统具体实施收费内容在其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报区发改、财政。(3)完善收费公示制度;(4)加强收费监。
  2、按照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区府发[2015]6号)文件规定,根据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对区级出台的电价水价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并报送清理情况汇报和表格。(按照权限划分,市内水价、电价都是由市发改委出台政策,区级定价权限内只有部分乡镇供水价格核定,均未出台优惠政策。
  三、依法办理价格鉴证业务。截至2月26日止,完成价格鉴证业务量75件,鉴证总金额15.1万元,其中刑事案件74件,价格认定1件。鉴定标的为手机、房屋、摩托车、金戒指、酒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