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六届89次常务会议
2026年3月21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刚主持召开区政府六届89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把习近平强军思想作为国防教育的“魂”和“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切实推动全民国防教育不断普及、国防素养持续提升。深入挖掘本土红色资源,大力弘扬“一曼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持续强化全民国防观念,确保国防教育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纵深推进。始终把青少年学生作为国防教育的基础工程,常态化组织全民国防教育进校园、红色研学实践、国防技能训练等活动,让国防观念和爱国情怀深深根植于青少年心田。优化国防教育阵地布局,探索“国防+体育”“国防+公园”等融合发展模式,统筹用好宜四中、李庄抗战文化陈列馆等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省级国防教育基地,打造主题鲜明、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的国防教育基地,全面夯实国防教育硬件支撑。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保障,在全区上下持续营造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对于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化学法普法,将两部组织法纳入村(社区)干部培训内容,聚焦村(居)委会职责权限、议事决策程序、服务群众规范等核心条款,精准解读法律内涵,切实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能力水平。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机制,细化村(居)务、组务公开清单,明确公开内容、时限和方式,让基层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全程监督。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自治机制,明确党组织、村(居)委会职责边界,推动党组织牵头抓总、村(居)干部履职尽责、党员示范带头。完善基层治理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治理成效评估,切实将法治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长效效能。
会议还审议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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