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供销社

信息来源:区供销社 | 发布日期: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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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供销社二0一八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由翠屏区供销社编制形成《宜宾市翠屏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资料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在翠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uiping.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翠屏区供销社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蜀南大道西段龙盛园小区1-5;联系电话:5957058)。

一、工作概述

2018年,翠屏区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载体、提升公开质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供销社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

(一)完善领导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我社加强统一领导,强化内部科室协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区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职工为成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翠屏区供销社严格遵守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并且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根据实际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队伍建设。

(三)夯实主动公开。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社主要通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发布政府信息,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构建“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良好工作氛围。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我办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区供销社通过区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等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其中:概况信息11条,占8.39%;文件信息14条,占10.68%;工作动态信息数78条,占59.54%;财政信息7条,占5.34%;服务信息2条,占1.52%;其他信息19条,占14.5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社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我社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于丰富,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社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度,确保及时、准确、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翠屏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