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翠屏区李庄镇 | 发布日期: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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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李庄镇党政办编制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翠屏区李庄镇文星1号;邮编:644009;联系电话:0831-2440000)。   

一、总体情况

2018年,翠屏区李庄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相关规定,做到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党政办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各项业务,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工作重点和重要意义。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强调政务信息公开的宏观性、真实性、权威性、及时性、规范性。

()严格程序标准,提高公开质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提升主动公开和重点公开的信息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翠屏区李庄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主要涉及概况相关信息1条,基层动态126条,财政信息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镇主要采取了政府网站和公开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翠屏区李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完成,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迈出了坚实一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存在不足主要表现

1.公开的信息质量把关还需加强。

2.信息公开不及时。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努力拓宽公开渠道。利用新媒体等渠道,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坚持以公开促服务。

2.加强信息审查力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度和时效性。

3.加大宣传力度。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总之,我镇会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