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场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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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8〕1号)要求、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和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综合宗场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形成《宗场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资料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在翠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uiping.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宗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宗场镇禾甫村办公楼;联系电话:5891380)。

一、工作概述

2018年,宗场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载体、提升公开质量,深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

(一)抓实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办公室主任牵头,安排至少1名工作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抓好主动公开。一是精准工作重点。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宜宾市翠屏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重点,提出了工作要求。按照区政府制发的《关于做好201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格式、公布时间、报告内容。二是按时主动公开。2018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4条,其中区政府门户网公开政府信息16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69条。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常态化巡查制度,定期检查主动公开情况,对于公开不及时、公布资料不准确等问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抓细申请公开。一是规范流程,对申请受理登记、审查告知、办理答复、交办督办、咨询审核、资料归档等环节制定了更严格的制度。二是规范渠道,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受理在线申请,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三是规范答复,推广标准化答复文书,增加了引用法律条文和告知救济条款等内容。四是规范会商,对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共同研究,协商办理,保证答复的准确性。

(四)抓牢政策解读。一是统筹安排,明确规程。按照区政府要求,明确了政策解读范围、内容、程序等。二是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探索形成了以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媒体专家共同参与的解读方式。三是权威发声,占领阵地。对重要政策性文件,特别是涉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性文件以书面问答、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解读;一般性政策文件在新闻媒体及时刊发解读文章。2018年,发布文件解读共7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情况

2018年,宗场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其中:概况信息6条,占2.58%;计划总结信息8条,占3.43%;工作动态信息79条,占33.9%;人事信息7条,占3%;财政信息6条,占2.58%;行政执法信息17条,占7.3%;其他信息110条,占47.21%。

1.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2018年,宗场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条。

2.其他媒体渠道公开情况

2018年,宗场镇通过四川新闻网,宜宾新闻网等网站发布信息共302条,其中,国家级媒体32条,省级媒体55条,市级媒体116条,区级媒体99条。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宗场镇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受理情况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镇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宗场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足。不能正确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人员力量不足。以兼职人员为主且人员变动频繁,公开力量薄弱。三是信息公开不足。主动公开信息量不够大,信息内容不够充分,没能完全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

2019年,宗场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形式、 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拓展覆盖面,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使公开透明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