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永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翠屏区永兴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永兴镇党政办编制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翠屏区永兴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翠屏区永兴镇政府路96号;邮编:644002;联系电话(电话:0831-6670001)。
一、总体情况
2018年,翠屏区永兴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相关规定,做到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党政办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各项业务,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重点和重要意义。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强调政务信息公开的宏观性、真实性、权威性、及时性、规范性。
(三)严格程序标准,提高公开质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提升主动公开和重点公开的信息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翠屏区我镇于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常规信息67条,省政府一般信息发稿量84条,其中重点领域内容公开58条,财政信息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镇于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常规信息涉及政府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全民医保等领域。其中重点领域内容公开58条,财政信息2条,涉及行政区划调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精准扶贫等领域,进一步充实了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了群众权益。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镇主要采取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翠屏区永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完成,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迈出了坚实一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存在不足主要表现
1.公开的信息质量把关还需加强。
2.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努力拓宽公开渠道。利用等渠道,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坚持以公开促服务。
2.加强信息审查力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度和时效性。
3.加大宣传力度。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总之,我镇会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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