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并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作为具体责任科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1名中层干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录入、审核、系统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梳理信息及上传发布信息,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丰富载体,拓宽渠道。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局通过网络、报纸、信息简报等方式,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让我局的工作信息多渠道发布,全面覆盖。
(三)严格审查,依法公开。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目前,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报纸、新媒体等载体主动公开基本信息12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数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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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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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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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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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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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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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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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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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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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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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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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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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5.3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数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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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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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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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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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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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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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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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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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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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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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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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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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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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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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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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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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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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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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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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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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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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数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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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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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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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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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由于职能职责没有明确,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
2、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有时公开不够及时。
3、对《条例》的学习不够深入和全面,对公开与不公开认识有时还不能准确把握。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继续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强化干部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2、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抓好日常的督促检查,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丰富内容,挖掘信息资源。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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