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门街道办事处

信息来源:合江门街道 | 发布日期: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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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合江门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uipi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合江门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东街17号;电话:0831—596979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合江门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狠抓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应用,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本着高效便民、“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为助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调整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信息内容涉及情况把工作细化分解到相关科室。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规定,专题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人事安排、信息审核、发布范围等重点工作。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重点公开便民信息内容。把各科室职能职责及国家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事项、社会保障、计生服务、扶贫救助、就业服务、信息受理、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办理程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要求这些部门要把自己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时间周期、所需材料等内容一一梳理归纳,制成浅显易懂的条文式文本向群众全面公开。

(三)创新形式,务求实效。为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开拓创新、建立科学方法,有效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建立信息公开审核机制。除按《国家保密法》规定不应公开的信息外,东城街道所有的重大决策、政务、财务、人事及工作动态都纳入公开范围内。为提高效率、交流方法、加强联系,街道专门创建QQ工作群,主要用于传送各类信息,相互学习交流,通报工作情况,网上业务培训等日常事务的开展。

(四)加强监督,强化管理。加强人大的监督作用。街道人大工委主动监督办事处工作,审议各项重大政务,严格把好财政预决算,组织召开人大例会,听取和审议政务报告,听取部分代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事项进行检查和评议。加强纪检监督。一年来,街道纪工委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检查,增强监督力度;对不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或弄虚作假的人和单位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019年,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合江门街道办事处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信息148条。其中,概况8条、文件6条、动态103条、财政11条、服务8条、其它12条。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个别部门认识不到位,思想上心存顾虑;二是科室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事务性、程序性、结论性内容公开多,办事过程、决策过程内容公开少;三是公开程序还不够规范,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凸显公开实效。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继续开展创建政务公开示范单位活动,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进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创新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真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