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疾控健康提示(2022年10月2日)

信息来源:三江翠屏 | 发布日期:202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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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0—24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

新增境外输入感染者15例(均在成都),其中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11例。

新增外省返川感染者34例,其中闭环转运31例(确诊病例9例,无症状感染者22例),其他3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在成都)。

新增省内感染者10例,其中确诊病例8例(绵阳6例,眉山1例,遂宁1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在眉山)。

另有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0例,其中境外输入2例(在成都),外省返川闭环转运3例,省内5例(绵阳3例,内江2例)。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32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最新防控政策

在继续落实对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分以下四个层次开展对外省来(返)川人员的排查管控。

1.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需持有5日内3次(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最后一次核酸采样时间在24小时内的,方可入川。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2.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州、伊犁州、吐鲁番市,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宁夏回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对近7日内有云南省昆明市,贵州省贵阳市、毕节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4天,如抵达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4.对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和平区、滨海新区、红桥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州、伊犁州、吐鲁番市以外的地区,青海省除海西州、玉树州以外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5.其他来(返)川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

对近7日内有绵阳市、眉山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动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第1、2、3、5日,完成4次核酸检测,第5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9月27日以来,抵达各市(州)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4天,如抵达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抵达已满5天的,须立即补做1次核酸。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对近7日内有遂宁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出行,但不得前往人员聚集、空间密闭的重点公共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对有中、高风险区的市(州)人员确需跨市(州)流动,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

公众要重视个人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关注疫情动态。如近期有相关地区旅居史,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红码”人员就地等待转运。

如健康码变“黄码”,一要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管理。二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要及时到“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检测点不检测“黄码”人员。若您已在封闭管理区内,就在封闭管理区内完成核酸检测。

宜宾市各级疾控中心疫情班电话

宜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2222000

翠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2163110

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7822671

南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3839899

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7836120

兴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8833340

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4629633

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5721369

江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2622635

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4318148

筠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7725120